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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受 理 流 程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受 理 流 程. 受理流程. 该工作的发证部门是国家工信部,但前期大量的工作在省内进行, 包括材料的受理、产品的封样、检测、现场考核等。省内每月受理一次材料(每个月 10 号为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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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受 理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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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受 理 流 程

  2. 受理流程 该工作的发证部门是国家工信部,但前期大量的工作在省内进行, 包括材料的受理、产品的封样、检测、现场考核等。省内每月受理一次材料(每个月10号为截止日)。 一、申请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具体要求准备齐全申领材料,送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主管人员形式审查并签字;经该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审核合格后(见管理文件汇编P108目录清单、P109~111审核意见表),以特快专递等形式将材料送达江苏省农药协会。接收材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7号化工大厦江苏省农药协会,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6638816、86631831。

  3. 二、每月10日为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以收到材料的日期为准。省农药协会将专门安排有关人员对寄(送)达的材料进行登记(目录清单、审核意见+企业材料)。二、每月10日为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以收到材料的日期为准。省农药协会将专门安排有关人员对寄(送)达的材料进行登记(目录清单、审核意见+企业材料)。 三、省经信委每月定期(11~13日)请省农药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向省经信委汇报受理情况后,省农药协会将初审意见、封样名单、被考核企业等通知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并填写“受理单”(见管理文件汇编P112受理单),将“受理单”(二)返回企业。

  4. 四、⒈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受理当月的月底或下月初,考核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四、⒈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受理当月的月底或下月初,考核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⒉市经信委在接到封样名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并告之企业尽早送样; ⒊省内2个有批准证书检验资质的单位在每月10号前会将企业的送样检验报告一式两份送省农药协会; ⒋报送材料中存在问题的,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材料并于下个月的10号前将修改好的材料寄或送省农药协会。

  5. 五、对无法上报的材料(包括:上报材料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未抽到样品、无检验报告,未通过考核等),省经信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自收到企业上报材料起,在两个月内如果因企业自身原因而使材料不能上报的,该材料就会被退回,省农药协会将会在“江苏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表”上注明未通过原因,并以特快专递寄回申请企业所在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五、对无法上报的材料(包括:上报材料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未抽到样品、无检验报告,未通过考核等),省经信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自收到企业上报材料起,在两个月内如果因企业自身原因而使材料不能上报的,该材料就会被退回,省农药协会将会在“江苏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表”上注明未通过原因,并以特快专递寄回申请企业所在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

  6. 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由省经信委行文上报国家工信部,所以每个月既有本月受理的产品,也有上个月受理后材料齐全要上报的产品。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由省经信委行文上报国家工信部,所以每个月既有本月受理的产品,也有上个月受理后材料齐全要上报的产品。 • 上报材料寄到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北京的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两种审查结束后,未通过审查的产品及其理由均在工信部网站上公示,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疑义或者根据要求在一周内将材料补齐,也可以作为合格产品而获证,否则,就需重新申报。(联系方式)

  7. 农药产品现场抽样 • 23号令第二十五条:申请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可由企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或提供一年内有效的抽检报告。产品质量抽检由省级主管部门现场考核时抽样封样,企业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每个月要考核的企业是有限的,不是对每个企业都要考核(两年之内相同剂型免于考核),因此省经信委将抽样工作委托市经信委有关处室完成。

  8. 农药产品现场抽样小组由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主管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并根据省经信委下达的“全省农药生产企业领(换)证封样名单”中开列的申请企业名单和产品开展抽样工作。农药产品现场抽样小组由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农药管理的处室主管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并根据省经信委下达的“全省农药生产企业领(换)证封样名单”中开列的申请企业名单和产品开展抽样工作。 一、抽样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2人,在接到封样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封样。抽样工作应在抽样小组到达受检企业后立即进行。 二、抽样应在企业成品仓库中进行。样品应自采样日算起一年内生产的库存产品中抽取,抽样时应有受检企业代表现场确认。

  9. 三、抽样基数和样品数量要求 (一)抽样按GB/T1605-2001《商品农药采样方法》进行随机取样。 (二)为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抽样基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 产品包装1kg以下(包括1kg),不少于50件; • 产品包装1kg以上~50kg(包括50kg),不少于10件; • 50kg以上,不少于5件。(封样基数) (三)不同的产品类别最终每份样品数量要求不同,其中,原药应不少于100g,液体制剂应不少于200mL,固体制剂不少于200g。(样本数量)

  10. (四)所抽样品一式两份,贴上已加盖专用公章和封样人员签名的封条。一份由企业自主选择检测机构送检,另一份企业自留备用。(四)所抽样品一式两份,贴上已加盖专用公章和封样人员签名的封条。一份由企业自主选择检测机构送检,另一份企业自留备用。 (五)抽样后,由抽样人员填写抽样单(管理文件P113),详细记载所抽样品名称、批号、数量、执行标准号等,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抽样单一式四联,两联交受检企业(其中一联随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返回省农药协会),一联随封样交检测单位,一联由抽样小组带回存档。

  11. (六)抽样人员应告之企业在5日之内将样品送检验机构。(六)抽样人员应告之企业在5日之内将样品送检验机构。 四、产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由抽样小组在抽样单上说明,并上报省经信委。

  12. 封条编号填写说明 一、封条编号由“32”、地区代码、封样单编号和序号四部分组成。具体格式是: 32“地区代码”“封样单编号”-“序号” 二、地区代码分别为: 南京:A 无锡:B 徐州:C 常州:D 苏州:E 南通:F 连云港:G 淮安:H 盐城:J 扬州:K 镇江:L 泰州:M 宿迁:N

  13. 三、封样单编号一般表示某年内第几批封样,如“201105”,表示2011年第5批封样。详见“封样单”左上角标注。三、封样单编号一般表示某年内第几批封样,如“201105”,表示2011年第5批封样。详见“封样单”左上角标注。 四、序号为该产品在封样单中的排序编号。 示例:32A201005-15表示该产品为南京市企业生产,2010年第5批封样,在封样单中排第15号。

  14. 产业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6月1日起施行)第一类鼓励类 十一、石化化工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等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15. 第二类 限制类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6. 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四)石化化工 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

  17.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5、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年) 6、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三、化工 13.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14.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2010年)15.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 24.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淘汰) 25.甲基溴生产装置(2010年) 33.农药粉剂雷蒙机法生产工艺

  19. 47.敌百虫碱减法生产敌敌畏工艺48.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产品: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10%草甘膦水剂49.国际公约需要淘汰的农药产品:氯丹、林丹、七氯、毒杀芬、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50.落后农药产品:治螟磷(苏化203)、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胂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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