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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簡報內容. 壹、. 背景說明. 貳、. 相關法規及檢測作業規定. 參、. 空污費計算方式說明. 肆、. 檢測報告撰寫指引研修方向. 伍、. 網頁資訊. 一、空污費檢測作業相關法規. 壹、背景說明.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 96.11.30. )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 92.02.19. ) 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 ( 9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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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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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檢測作業規定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97年11月

  2. 簡報內容 壹、 背景說明 貳、 相關法規及檢測作業規定 參、 空污費計算方式說明 肆、 檢測報告撰寫指引研修方向 伍、 網頁資訊

  3. 一、空污費檢測作業相關法規 壹、背景說明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96.11.30.) •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92.02.19.) • 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92.05.23.)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暨報告撰寫指引(89年修訂三版)

  4. 一、排放標準判定 貳、相關法規 • 硫氧化物排放標準 • 94/7/1後,全國之低硫燃油含硫份均<0.5% • 硫氧化物適用費率之條件 • 依防制區適用不同費率級距 • 依全廠累計排放量選擇累進費率 • 裝設置控制設備或製程改善及其製程能有效減少硫氧化物排放

  5. 一、排放標準判定 貳、相關法規 • 氮氧化物排放標準 • 與縣市別及污染源設立日期有關 • 設立日期可參考鍋爐檢查合格證 • 81/4/11以前設立:既存污染源 • 81/4/11以後設立:新污染源 • 適用之排放標準日期 •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 氮氧化物適用費率之條件 • 依防制區適用不同費率級距 • 依全廠累計排放量選擇累進費率 • 裝設置控制設備或製程改善及其製程能有效減少氮氧化物排放

  6. 二、排放量計算引用數據 貳、相關法規 •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十條 一、依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監測資料。 二、依檢測結果。 三、依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排放係數或替代計算方式。 • 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應依監測資料計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 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自行或委託檢驗測定機構檢測者,應依檢測結果計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7. 二、排放量計算方式 空污費 申報依據 貳、相關法規 • 檢測結果申報數據 • 檢測數據品質直接影響排放量計算、空污費計算 稽查檢測 環保局自行委託抽測 環保局監督檢測 以及報告書審查 定期檢測 污染源自行檢測 前5日提報檢測日期 自行檢測 不須定檢之污染源 自行檢測申報空污費 視需要提供 給相關單位 CEMS監測數據 公告裝設CEMS污染源 監測數據即時連線 例行查核前5日通知 監測數據審查 環保局功能查核 RATA、CGA

  8. 三、檢測報告書有效性 貳、相關法規 • 空污費收費辦法 • 第十二條第二項:採樣時間規定 • 水泥旋窯、玻璃槽窯、石灰鍛燒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其氮氧化物之檢測,應以自動連續檢測方法,採三小時以上或二個以上完整操作循環之檢測。 • 第十三條第二項:檢測排放量計算規定 • 其檢測為屬指定公告應實施定期檢測者,以最近一次應實施定期檢測結果,計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 其檢測非屬指定公告應實施定期檢測者,應以每季繳費期限截止日前一年內之檢測值,計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9. 三、檢測報告書有效性 貳、相關法規 •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92.02.19) • 第三條:檢測頻率相關規定 • 每年檢測一次 • 第二年以後之定期檢測,應於相同於第一年定期檢測月份之前後一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 • 每六個月檢測一次 • 於每年1-6月期間及7-12月期間內應各執行一次檢測。 • 但二次定期檢測間隔不得超過九個月。 • 每三個月檢測一次 • 於每年1-3月、4-6月、7-9月及10-12月期間內應各執行一次 • 第四條:檢測期間之操作要求 • 污染防制設施應維持正常運轉 • 且操作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應實施定期檢測期間最大產量或燃(物)料使用量百分之九十以上。 • 操作許可證登載之許可最大產量 或燃(物)料使用量百分之八十以上。

  10. 三、檢測報告書有效性 貳、相關法規 •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續) • 第五條:擇一(定數量)檢測之數量規定 • 擇一檢測之數量(X)之擇定,當地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計算辦理: • X= ln N,以四捨五入方式取整數,ln:自然對數 • N:相同型式、規模、操作條件及污染防制設備之固定污染源數,N≧2 • 第六條:污染源收集至同一管道排放者之檢測頻率 • 應符合個別檢測項目及頻率 • 應依較高之頻率執行定檢 • 第十條:以電子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檢測結果摘要表 • 環保局檢測報告書抽審: 視需要請工廠提報完整檢測報告書進行審查 • 空污費審查: 根據上傳(或檢測報告書)進行空污費審查

  11. 三、檢測報告書有效性 貳、相關法規 • 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 • 附件第四條第一項 • 應設於造成擾流下游大於管道直徑8倍(A)處,該孔位置應距下一擾流至少2倍於管道直徑距離(B) • 倘無法在前款條件設置適當採樣孔,得設於造成擾流下游大於管道直徑1.5倍(A)處,該孔位置應距下一擾流至少0.5倍於管道直徑距離(B) • 附件第四條第五項 • 應符合採樣設施規範管道內徑與孔數規定 比對煙道及許可證 核發之採樣孔數

  12. 一、以檢測資料計算空污費 參、空污費計算 • 空污費收費辦法 • 依據附錄:廢氣排氣量測定 • 一小時採樣: • 於空氣污染物檢測前、後各測定一次廢氣排氣量 • 每次進行二次廢氣水分含量之檢測(計應有四個樣品之水分含量檢測數據) • 以扣除水分含量後之乾基排氣量計算(Q1、Q2)。 • 三小時採樣(同八小時採樣) • 檢測前、中、後各測定一次 • 每次應進行二次廢氣水分含量之檢測(計應有六個樣品之水分含量檢測數據) • 以扣除水分含量後之乾基排氣量計算(Q1、Q2及Q3)。

  13. 一、以檢測資料計算空污費 參、空污費計算 • 空污費收費辦法(續) • 第十四條第一項: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式 • 污染物小時排放量(Ps值及Pn值 ) • 硫氧化物(kg/hr) (以SO2表示 ) Ps=2.86×10-6×校正前濃度值(ppm)×校正前廢氣排氣量(Nm3/min)×60min/hr • 氮氧化物(kg/hr) (以NO2表示) Pn=2.05×10-6×校正前濃度值(ppm)×校正前廢氣排氣量(Nm3/min)×60min/hr • 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Es值及En值 ) Ps Pn ES= En= Qd ×含硫份(S%) Qd Qd:檢測期間主產品產量或燃(物)料使用量 • 季排放量 SOx=Es×當季主產品產量或原(燃)物料使用量×含硫份(S%) NOx=En×當季主產品產量或原(燃)物料使用量

  14. 一、以檢測資料計算空污費 參、空污費計算 • 空污費收費辦法(續) • 第十五條第二項:四捨五入,及小數點取位原則 • 排氣量及排放量(Ps及Pn)之計算,均至小數點第二位 • 含氧率之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 • 污染物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Es及En),至小數點第三位 • 產品產量或燃(物)料使用量,至小數點第二位。 • 濃度值之計算,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檢測報告位數表示規定辦理。

  15. 二、檢測計算空污費範例 參、空污費計算 • 以一小時採樣為例(續) 檢測期間用油量(Qd):0.45KL/hr(小數點第二位) 燃料含硫份: 0.5% 乾基校正排氣量:77.53 Nm3/min SO2小時排放量(Ps) =2.86×10-6×210.6×78.05×60 =2.82kg/hr NOx小時排放量(Pn) =2.05×10-6×197.7×78.05×60 =1.90 kg/hr SO2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Es) =2.82 / (0.45×0.5) =12.533 Skg/KL-低硫燃油 NOx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En) =1.90 / 0.45 =4.222 kg/ KL-低硫燃油

  16. 二、檢測計算空污費範例 參、空污費計算 • 以一小時採樣為例(續) • 本季低硫燃油使用量為 1,000公秉(含硫份0.5%) • SOx季排放量 =1,000×12.533×0.5=6,266.50kg • NOx季排放量 =1,000 × 4.222=4,222.00kg

  17. 一、增加排氣量校正值欄位 肆、撰寫指引研修 • 注意事項--方便由濃度及排氣量來驗算排放量 • 「檢測結果摘要」 及定檢系統中,僅乾基排氣量實測值 • 建議 • 「檢測結果摘要」新增乾基排氣量校正值,方便檢核

  18. 二、檢測期間操作條件不明確 肆、撰寫指引研修 • 注意事項 • 常見油表紀錄時間間隔過久或廠商未裝設油表 • 「檢測報告撰寫指引」:採樣人員與公私場所皆有責任 • 「七、採樣期間,採樣人員應會同受測污染源之管理或操作人員至現場勘查受測污染源之操作條件產品產量或燃物料之使用量,並予以登錄記載於檢測日誌及報告上。」 「檢測報告撰寫指引」之檢測結果摘要-受測污染源資料 • 建議 • 檢測公司出具檢測報告時,於檢測結果摘要之備註欄位說明Qd之計算過程。如各時段油錶紀錄或推估方式 • 另建議請縣市於許可核定過程,要求廠商裝設油錶

  19. 三、增加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欄位 肆、撰寫指引研修 • 注意事項 • 廠商需自行計算Es、En,常常算錯 • 建議 • 請檢測公司由Qd值,依收費辦法第十四條,代為計算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 • 於檢測結果摘要新增「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欄位

  20. 一、網路申報系統功能示意圖 伍、網頁資訊 空污費網頁資訊:http://61.219.231.115/ • 廠商專區: • 提供廠商「空污費申報及查詢」功能 • 主管機關專區 • 提供環保署(局)「空污費申報資料查詢及統計」功能 • 更多訊息: 提供空污費相關資訊及附屬功能 • 如常見問答、檔案下載、相關法規、減量技術、說明會資料及聯絡我們等。

  21.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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