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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监狱管理 经典案例. 法律基础. 多媒体教学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 第八章 财产犯矫正案例 一、算危害帐感受“痛苦”,知亲人盼悔过求新 一、基本情况 周犯, 1975 年 3 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山东人, 2001 年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 2002 年 11 月 19 日入监服刑改造。 二、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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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监狱管理 经典案例 法律基础 多媒体教学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

  2. 第八章 财产犯矫正案例 • 一、算危害帐感受“痛苦”,知亲人盼悔过求新 • 一、基本情况 • 周犯,1975年3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山东人,2001年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2年11月19日入监服刑改造。 • 二、事实经过 • 周犯自入监后改造表现一般,无违纪违规行为,性格内向,不喜欢和民警、其他罪犯言语,平时民警进行教育都没有什么明显效果。平时找其谈心沟通,哪怕谈的再多,道理再深,他总是以简单的点头或“是”来作答,谈话效果一般。经过民警技巧性的谈话和不断的深入了解,终于找到周犯寡言的症结所在。

  3. 三、原因分析 • 1、对犯罪和法律的认识错误。周犯的沉默寡言是源于对自己的罪行和法律的认识错误。从周犯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周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楚,在他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帮别人放风,从来没有想过去犯罪,所犯的又不是重罪,不应当被判这么长的刑期,因此在服刑的过程中有抵触心理。周犯在犯罪时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没有得到改变,并且延续到监狱服刑期间,对监狱的改造带来了难度。 • 2、害怕被欺骗,以沉默保护自己。周犯寡言的另一原因是怕被欺骗,以沉默保护自己。周犯觉得自己实施盗窃的帮助望风的犯罪行为时,其他共犯并没有告知他将会被判14年如此重的刑罚,因而有欺骗之感。在监狱服刑期间,他怕其他罪犯欺负他、再骗他,所以更不愿意和其他罪犯打交道。因此,他试图以沉默、寡言的方式保护自己。 • 3、周犯只求尽早服完刑,消灭他犯罪的事实。周犯被判刑罚后,不敢告诉家里人,因为怕家人责怪、怕乡亲们从此瞧不起他。他心里只是想:就一样太太平平地把官司吃掉,就当什么也没发生,以后就流浪天涯,再也不想回到家乡亲人身边。 从周犯产生抛弃家人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周犯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不想承担任任何家庭、社会责任,这非常不利于周犯的改造。

  4. 四、矫正方法 • 1、认知疗法——帮助周犯算算危害帐,进一步端正他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 • 心理学上的治疗方法认知疗法适用于精神正常的盗窃犯。这种治疗活动的主要内容首先是知道罪犯认识盗窃活动的重要性。其次,指导盗窃犯对其物质欲望进行自我控制。再次,让盗窃犯了解被害人的痛苦。最后,知道他们学习更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 • 2、情感施教——与周犯亲属联系,用亲情拯救周犯 • 监狱在征得周犯同意后,给周犯父母写了一封信,谈了周犯的情况,尤其是他现在的思想和顾虑,希望他们能给予他一次悔改的机会。过了半个多月,一天监狱接见楼通知民警,周犯父母从老家赶来接见。当周犯兴冲冲地赶去接见的时候,他惊呆了。只见他父母衣衫褴褛、满脸污垢,原来在赶来路上他们的盘缠被偷了,两位老人是一路要着饭步行到这里的。听到父母的遭遇,周犯痛不欲生,他恨那些小偷,也更痛恨自己的犯罪。当民警把自发捐助的1000多元钱递到周犯父母手里的时候,周犯当即跪在他的父母面前,发誓一定要痛改前非,更好报答父母和民警的恩情。

  5. 五、评价与建议 • 1、建立信任关系是矫治开始的前提。对于性格较内向,沉默寡言的罪犯,监狱管教要有足够的耐心,与其建立信任的关系。在进行罪犯心理矫治活动时。首先,要在矫治人员与罪犯之间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减轻对立意识,起码使罪犯对矫治人员有信任感,相信矫治人员能够保守所了解到的罪犯的个人隐私和秘密,相信矫治人员有真诚帮助他们的愿望,相信矫治人员所说的话是有价值的,相信矫治活动对他们是有益处的。矫治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专业技能,要有平等、热情、诚恳、耐心的态度,要着便装,淡化警察角色,增加亲和力,努力维持与罪犯之间的积极矫治关系。 • 2、提高认知水平,加深对危害性认识。长期工作实践证明,组织罪犯开展犯罪危害性教育对罪犯认罪服法和积极改造起到了无可替代的教育作用,尤其是对盗窃等财产型罪犯作用尤为明显。

  6. 3、关注每个罪犯,关注服刑全过程。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在以往的个别教育工作中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好坏二头罪犯上,忽视了中间平时改造表现一般的绝大多数罪犯,使他们成为我们工作中“被遗忘的部落”。同时,我们在开展矫正工作时也往往就事论事,把精力放在罪犯发生思想问题、出现违纪或其他可能影响罪犯改造的情况的时候,而忽视罪犯思想的变化过程,导致罪犯对民警产生了“老实被人忘,无事谈不上”的不良影响,不仅影响了管教民警在罪犯中的形象,还挫伤了一部分要求改造的罪犯的改造积极性。3、关注每个罪犯,关注服刑全过程。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在以往的个别教育工作中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好坏二头罪犯上,忽视了中间平时改造表现一般的绝大多数罪犯,使他们成为我们工作中“被遗忘的部落”。同时,我们在开展矫正工作时也往往就事论事,把精力放在罪犯发生思想问题、出现违纪或其他可能影响罪犯改造的情况的时候,而忽视罪犯思想的变化过程,导致罪犯对民警产生了“老实被人忘,无事谈不上”的不良影响,不仅影响了管教民警在罪犯中的形象,还挫伤了一部分要求改造的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 4、要用心去触摸罪犯的思想脉搏。只有心与心的交流和碰撞才能产生思想的火花,同样要深入、真实、准确地去掌握罪犯的思想,管教民警就必须用心去体会,用心去触摸。绝大多数罪犯出于本能或其他原因,一般不愿意主动向民警暴露思想,即使有这个想法,也必然有一个时间的过程,尤其是一些恶习较深、有着丰富反改造经验或不认罪的罪犯更是不愿意让民警掌握其思想动态。 • 5、要知道盗窃犯对物质欲望的控制,知道他们更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 • 要给盗窃犯灌输正确的财产观,人的欲望时无限的,个人必须有一定的意志力去克服超常态的无知欲望,君子可以爱财,但要取之有道。当然,盗窃犯罪产生的根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经济的贫穷。要改变他们贫穷的现状,就要使他们改掉坏习惯,形成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例如,在交友的选择上,不应当交由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的朋友。

  7. 二、悔罪思过劳其心,行为养成规其行 • 一、基本情况 • 吴犯,1963年4月出生,已婚,江苏淮阴人,高中文化。1991年到盗窃判刑2年,1994年因盗窃判刑3年。1999年8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吴犯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9月被中级法院驳回上诉。2000年1月24日,移押至监狱服刑改造。 • 二、事实经过 • 吴犯自入监以来,改造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经常出现违纪行为。2000年9月20日,因劳役不认真被其他罪犯指出,心存不满并出手殴打他犯,态度恶劣,并伴有危险性行为,被上铐12小时。2001年6月12日,该犯由于不服民警管理,拒绝参加生产劳动,被送监狱严管。2001年8月27日,该犯在监房内散布消极言论,公开扬言拒绝劳动,且不服民警的教育、无理取闹,被监狱严管一个月,并处记过处分一次。

  8. 三、原因分析 • 1、惧怕劳动、劳动态度不端正才是造成其目前改造状况的根本原因。吴犯认为频繁的调动影响了他的正常改造,是监区民警故意在“整”他。吴犯在前面的改造中一直为其消极改造寻找各种客观理由,并以不间断的违纪来强化其内心的“不满”,根本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犯罪给社会、给国家、给他本人带来的危害,甚至还根本没有做好服刑改造的各种准备。 • 2、家庭亲情是吴犯改造的主要影响因素。 • 一天监区民警在报纸上偶然看到吴犯儿子的照片,说是社区街道如何帮助问题少年的。民警便拿着报纸,正告他:“你的刑期还有几年,不应该这样不求上进,何况你还有个儿子在社会上等你回去。如果你再不改变自己,那么等你回家时可能只有到监狱才能见到你的儿子。”听到民警的话,他惊呆了。 • 为了解决他的心病,监区民警主动联系他户籍所在街道,请他们帮忙把吴犯儿子带到监狱,由监狱帮助吴犯一起来做他儿子的规劝教育工作。接见时,吴犯十分焦急,希望儿子能听他劝告及时悔改,但他儿子“我不是跟你们父母学的?你自己管不好,又有什么资格来管我?”的反问彻底把他砸醒了。见状,民警趁热打铁,一方面规劝吴犯儿子,一方面教育他要做儿子的榜样,要和儿子一起比谁改得好、改得快。

  9. 3、该犯平时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是影响该犯改造的一个主要问题。为此,监区民警曾多次向其指出这个问题,同时在这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引导和教育,要求他相信民警,及时与民警沟通,不要憋在心里。2003年8月,该犯儿子来接见,该犯见其儿子脸上有一条很长的疤痕,便急着问其原因。原来其儿子在外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烟灰缸砸伤脸部,现在正在打官司进行索赔。该犯回监后,闷闷不乐,若在以往,该犯肯定会因此而闹情绪。但这次该犯能主动找民警谈话,并征求民警对此事的看法,从中可以看出,该犯自我控制情绪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3、该犯平时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是影响该犯改造的一个主要问题。为此,监区民警曾多次向其指出这个问题,同时在这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引导和教育,要求他相信民警,及时与民警沟通,不要憋在心里。2003年8月,该犯儿子来接见,该犯见其儿子脸上有一条很长的疤痕,便急着问其原因。原来其儿子在外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烟灰缸砸伤脸部,现在正在打官司进行索赔。该犯回监后,闷闷不乐,若在以往,该犯肯定会因此而闹情绪。但这次该犯能主动找民警谈话,并征求民警对此事的看法,从中可以看出,该犯自我控制情绪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

  10. 四、评价建议 • 1、进一步优化劳动过程管理的改造功能.如对罪犯进行计件工时考核,确定劳动定额、劳动考核、劳动奖励、计分考核;对盗窃犯的投机取巧、偷工减料等行为强化处罚等。 • 2、开展以“在劳动中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的分类教育.包括:劳动对个人社会化的重要作用;劳动对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意义;怎样在劳动中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习惯与思想改造的关系等;组织他们有意识地针对其过去各种不良习惯和恶习进行学习讨论,要求盗窃罪犯在劳动中养成良好习惯,要开展治理懒惰、贪婪、散漫、投机改造、混改造等恶习的专项活动;针对罪犯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思想问题为基本教育素材,将道德、法制教育内容融合其中,给他们正确的行为导向。 • 3、初步形成盗窃犯的自我改造机制。要求盗窃犯自觉遵守与严格要求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把劳动质量、责任心同他们的犯罪原因和危害紧密联系起来,组织他们在教育中引导、剖析,在生产劳动中加强自我管理。 • 4、开展“个人道德、社会公德”教育,组织他们算算社会、家庭和个人三本帐,使他们对过去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还可以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大家进行“如何控制自己的非份欲望”演讲征文等活动,使罪犯读书明理、读书悔罪。 • 5、让罪犯学习和掌握一技之长。根据这部分罪犯文化程度低、没技术的特点,把组织他们学知识、学文化、学技术作为一项现实改造目标,组织他们学习一定的职业技能,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社会生存能力,减少今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11. 三、不知悔过四次逃跑,抓住“症结”首次减刑三、不知悔过四次逃跑,抓住“症结”首次减刑 • 一、基本情况 • 陈犯,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未婚,江苏苏州人,小学文化。1981年因盗窃判刑2年,1983年因脱逃罪、盗窃罪、诈骗罪判刑6年,1988年因惯窃、诈骗被判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2年,因脱逃被加刑4年,连同残刑合并执行20年。2000年9月因盗窃罪、脱逃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七千元。2000年12月28日被移押至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00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6日。 • 二、事实经过 • 陈犯多次服刑改造,犯罪劣根性极深,反改造经验非常丰富。从1978年到1980年的两年时间里,就被南市区公安分局处理过8次之多。1980年10月在少管所服刑时,因受不了监狱的严格管教,便策划同监舍少年犯一起逃跑,抓回关禁闭期间仍不思悔改,溜到民警办公室盗取警服后脱逃。捕回加刑后,被押往青海省唐格木农场改造。1987年刑满释放不到3个月,又因盗窃被判刑20年。在服刑改造期间,多次采取割静脉、吞刀片等极端方式抗拒改造,后被移押到新疆农一师十四团改造。

  12. 三、原因分析 • 1、陈犯矫正存在的主要不利因素。1)该犯反改造经验丰富,爱冒险,且该犯多次脱逃成功的经历和体验强化了他的冒险心理,极有可能再次铤而走险。2)该犯一直在狱内服刑改造,缺少家庭生活和亲情关爱。1983年脱逃加刑后被押往青海省唐格木农场改造,因为父亲没来送行,便对家人开始产生怨恨,其家人也因其对家人伤害至深而与之断绝联系。3)该犯自尊心较强,但又常常感到自卑。来监后内心存在强烈恐惧心理,担心民警因为他的前科劣迹、逃跑经历而对其“另眼相看”,内心充满绝望,思想上存在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4)由于长期服刑,沾染了许多恶习,对自己失去自新的信心和希望。同时对民警的管理和教育抱有成见,尤其对个别民警的打骂行为恨之入骨,容易产生报复心理。5)随着该犯年龄的逐渐增大,开始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今后出狱后的生活问题。 • 2、陈犯矫正存在的可利用因素。1)该犯内心迫切渴望家庭亲情,尤其在自己感到年龄将近50、身体状况又不太好的情况下,这种愿望就更加强烈。2) 从其几次逃跑行为来看,大多是其对个别民警的报复行为所致。只要民警坚持做到严格文明管理,就不会激发该犯逃跑的行为动机。3)该犯在少管所服刑时曾遇到一个社会帮教老师,有二十多年来,这位老师一直在开展对他的帮教,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联系,是该犯比较信任的人。

  13. 3、“希望得到民警和家人的亲情关爱”和“民警尊重其人格,执法公正”是教育转化陈犯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民警积极寻求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主动帮助寻找那位曾经帮教过陈犯20多年的王老师,使该犯的改造有更多的动力,从而唤起该犯重新做人、踏实改造的欲望,加快改造步伐。民警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找到了那位王老师。当陈犯看到一直心里挂念的王老师真实地站在他面前向他问好时,他惊呆了,突然放声大哭,跪倒在王老师的面前。民警的不歧视、帮教老师的真诚关心,使得陈犯逐步稳定下来了。为了彻底解决陈犯的后顾之忧,民警通过王老师积极与陈犯的父母、兄弟进行联系,主动反映陈犯的思想和想法,希望他们能给以陈犯必要的关心和同情。被民警的坚持和真情而感动,陈犯的母亲、弟弟终于来监狱看望断绝20多年亲情的儿子。听着母亲迟到了20年的教诲,陈犯痛哭流涕,表示一定要珍惜这份来自不易的亲情,用心改造,报答政府和亲人。3、“希望得到民警和家人的亲情关爱”和“民警尊重其人格,执法公正”是教育转化陈犯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民警积极寻求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主动帮助寻找那位曾经帮教过陈犯20多年的王老师,使该犯的改造有更多的动力,从而唤起该犯重新做人、踏实改造的欲望,加快改造步伐。民警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找到了那位王老师。当陈犯看到一直心里挂念的王老师真实地站在他面前向他问好时,他惊呆了,突然放声大哭,跪倒在王老师的面前。民警的不歧视、帮教老师的真诚关心,使得陈犯逐步稳定下来了。为了彻底解决陈犯的后顾之忧,民警通过王老师积极与陈犯的父母、兄弟进行联系,主动反映陈犯的思想和想法,希望他们能给以陈犯必要的关心和同情。被民警的坚持和真情而感动,陈犯的母亲、弟弟终于来监狱看望断绝20多年亲情的儿子。听着母亲迟到了20年的教诲,陈犯痛哭流涕,表示一定要珍惜这份来自不易的亲情,用心改造,报答政府和亲人。

  14. 四、评价建议 • 1、学会对罪犯内在需求的辨别和利用。需求是人的行为动机,也是罪犯改造行为的动力来源,要让罪犯改造有希望,则必须满足罪犯改造中有各种合理的需求。罪犯在服刑期间存在着各种需求,这些需求因其内容、实现方式的不同会对罪犯的改造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要象解剖麻雀一样对罪犯的真实狱内需求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罪犯需求与其现实改造表现之间内在联系与影响,掌握罪犯改造需求形成、发展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要学会甄别、评估罪犯的狱内需求,以帮助其确立积极健康的罪犯需求,巩固其良性需求,转化其中性需求,根除其不良需求,惩罚和打击罪犯不法需求,力求使罪犯的良性需求成为其主要需求,并占主导地位。 • 2、坚持对罪犯开展相关内容的“需求教育”。“需求教育”是指监狱及民警针对罪犯服刑改造过程中的各种现实需求进行针对性的说服教育与引导培养、传授知识和学教技能的活动,应引导罪犯从在服刑期间自身主要矛盾出发,控制和改造自身需求结构,规范改造需求的基本内容,使罪犯理解并明确服刑改造对个人需求的基本要求,并引导他们的需求与监狱、社会要求相一致,充分激发罪犯改造需求的动因作用。还应有意识地引导和帮助罪犯正确认识自己的改造目标,制定好个人矫正计划。

  15. 3、因人而异,多管齐下,促使树立罪犯的改造需求。第一,坚持开展有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转变并矫正罪犯原有对社会、生活态度、个人前途的错误认识。第二,加强对罪犯的法制教育,提高罪犯知法守法意识,帮助罪犯算好危害帐、经济帐、亲情帐、前途帐,促使其深刻认识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强化其违法犯罪的羞耻感。第三,坚持依法治监,民警必须做到严格管理、公正执法,规范对罪犯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注意运用并发挥正反激励对罪犯改造的教育管理作用。第四,鼓励和引导罪犯积极参加文化、技术等学习活动,努力改善和提高罪犯的综合素质,提高罪犯对改造需求的起点和目标。第五,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罪犯开展社会新生教育,让罪犯了解社会发展形势,感受社会对罪犯改造的要求和压力,促使其自觉向社会要求靠拢。第六,积极营造监狱风正气顺、文明向上、和谐健康的改造氛围,让罪犯能进一步树立改造自我的信心和希望,从而激发其自我改造的内在动力。3、因人而异,多管齐下,促使树立罪犯的改造需求。第一,坚持开展有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转变并矫正罪犯原有对社会、生活态度、个人前途的错误认识。第二,加强对罪犯的法制教育,提高罪犯知法守法意识,帮助罪犯算好危害帐、经济帐、亲情帐、前途帐,促使其深刻认识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强化其违法犯罪的羞耻感。第三,坚持依法治监,民警必须做到严格管理、公正执法,规范对罪犯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注意运用并发挥正反激励对罪犯改造的教育管理作用。第四,鼓励和引导罪犯积极参加文化、技术等学习活动,努力改善和提高罪犯的综合素质,提高罪犯对改造需求的起点和目标。第五,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罪犯开展社会新生教育,让罪犯了解社会发展形势,感受社会对罪犯改造的要求和压力,促使其自觉向社会要求靠拢。第六,积极营造监狱风正气顺、文明向上、和谐健康的改造氛围,让罪犯能进一步树立改造自我的信心和希望,从而激发其自我改造的内在动力。 • 4、坚持公平原理,促进罪犯改造需求机制的良性运行。我们在激发罪犯改造需求、促进罪犯自觉改造的过程中应坚持做到:坚持改造表现标准〈即善行〉体现机会均等。民警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对罪犯不计历史表现,不计刑期前科,让每一个都可在同一起跑线努力;公开等级条件,增加目标的透明度,这样既可防生个别罪犯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又可防止个别民警凭感情办事;推行考核、评价民主,及时公布结果,允许罪犯申辩,认真合理复审,以保证考核、评价的准确与公正。

  16. 四、民警关心用其长,大墙之内忙发明 • 一、基本情况 • 惠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1年10月25日,因盗窃汽修厂配件,价值5万余元,受贿3700元,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二、事实经过 • 服刑期间,惠犯共完成108项技术发明,完成技术革新31项,14项获得国家专利证书,被监狱民警称为“大墙内的发明家”。他发明的“节水龙头”、“光控式剪板机防护栏”等都已在监狱投入了使用。惠犯在监狱里掌握了很多技能,又搞了多项发明创造,这使得他对生活充满信心。惠犯说,出狱后他还设想建立“凤凰涅”新生基金,用于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技术教育。 • 三、原因分析 • 刚入监时,民警了解到惠犯有文艺天赋,就将他安排到文艺队。在文艺队的一年时间里,惠犯拉大提琴、弹电贝司,积极参加监狱的演出。可管教民警总是觉得惠犯闷闷不乐,情绪悲观、失落。

  17. 四、评价与建议 • 1、要适用最适合罪犯的个性化矫正措施。 • 对于罪犯的引导要恰到好处,要具有适当性即要根据罪犯的自身特征,选择最适合罪犯自身特色的方案加以引导。如果最初适用的矫正措施不适当,要及时予以修正,切不可强求。要在充分了解罪犯内心需求的基础上,切实为他们提供发展和改善的机会,而不可盲目得强迫其发展。促动其发展的前提是找准其根源,否则不能产生应有的矫正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 2、要充分发挥矫正目标的激励作用。 • 持续的矫正目标激励可以使服刑人员保持动机强度的递增趋势。矫正工作者在运用矫正目标激励时,应使服刑人员的矫正目标量化、层次化。通过量和层次的不断变化,使服刑人员保持动机强度的递增趋势,提高激励的有效性。本例中,若没有管教民警一次次主动的要求惠犯发挥自己的发明天赋,给惠犯提供多次的发明点子,惠犯也不可能在监狱中能够发明108项技术发明。对于有特殊才能的罪犯,要帮助他们克服惰性,为他们分阶段得设定具有阶梯性、层次性的目标,推动、促动他们不断的前进。 • 同上,第145页。

  18. 五、一言一行学做人,一笔一画梦成真 • 一、基本情况 • 方犯,苏州人,27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死缓。 • 二、案例描述 • 方犯学过散打,好动。刚到监狱时常常觉得慌,坐不下来了,总想找人试试拳脚,唯一能看懂的就是小人书。这引起了管教民警的注意,管教民警为了让他坐下来,最后确定引导他画画。

  19. 三、原因分析 • 1、动中融静,动静结合。苏某刚进监狱时,是一个好动的人,爱好散打,经过监狱服刑期间后,性格中融入了许多静的因素。这给我们的管教经验是对于好动、好打架,具有一定攻击性和暴力性的罪犯,我们应当适当培养其静的方面,抑制其好动、好斗的情绪,让其心灵在监狱的改造中渐渐地沉静下来,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其在出狱后的人身危险性。相反,如果罪犯性格比较沉静、孤僻、喜欢一个人,监狱就应当适时得培养其动的方面,鼓励其多多与监狱狱友、民警、家人沟通,同时引导他们多参与一些集体的、需要互动的活动,培养罪犯与人相处的能力。总之,监狱应当根据其性格特征为其制定相应的矫治方案。 • 2、矫正反复,须具耐心。反复是服刑人员矫正中的规律性问题。因为服刑人员的矫正收获,总是以其放弃原有的行为习惯、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为前提的。因此,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常会对矫正行动产生怀疑、动摇、缺乏足够的耐心、毅力而丧失信心。监狱工作者应针对服刑人员的反复,适时通过解释、安抚、正向的激励或反向的惩罚等方式,帮助其找回自信、希望、强化其正向的矫正行动。

  20. 3、长期鞭策,消除其懈怠。罪犯的改造需要民警的信赖、信任,而只有罪犯对民警、改造政策产生信赖感、信任感,才会自觉地加入积极改造的行列。让罪犯学画画只是一个手段,重要的是画画对其心理、行为及提高认知上的重要作用。3、长期鞭策,消除其懈怠。罪犯的改造需要民警的信赖、信任,而只有罪犯对民警、改造政策产生信赖感、信任感,才会自觉地加入积极改造的行列。让罪犯学画画只是一个手段,重要的是画画对其心理、行为及提高认知上的重要作用。 • 4、美育教育,净化心灵。本案中,方犯的成就与监狱对其采取特殊美育教育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罪犯有好的情绪,他的认知方面也往往容易走向积极,反之,则容易走向消极。艺术能通过自身所包含的情绪来影响人的情绪,而且对人的认知也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力。

  21. 四、评价与建议 • 1、为罪犯创造一个适当的改造环境,并帮助其适应新的环境。罪犯需要监狱民警的主动引导,而监狱的主动引导也是应尽的职责。在监狱管理的范围内,罪犯被动的表现是自然地,因为罪犯无时无刻不受到监狱的管束,人身自由剥夺后产生的消极心理也再所难免。至此,监狱民警就要担当起主动积极引导罪犯的职责,为其营造一个适合其改造和发展的环境,为其改造和发展提供外在的条件和机会,为其提供一个能锻炼其心智与心境的良好场所。 • 2、个别化教育方案为罪犯找到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像方犯这样具有极大特殊性的罪犯,其矫正服务与措施必然也具有特殊性。实际上,中国监狱矫正正朝着,也应当朝着个别化教育的方向发展。罪犯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IEP),是指为每名罪犯制定一份适应个体特征的教育矫正文件。

  22. 同学们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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