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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统计局调查队

工资统计. 年报培训. 丰台统计局调查队. 2011 年 12 月. 报送方式及时间. 报送方式 : 统一采用网上填报 http://www.bjes.gov.cn 采集平台 ( P3 ) 报送时间: 2011 年年报: 2 月 29 日前报送 无网报条件的调查单位 于 2 月 10 日前到统计所 报送纸介质报表。. 联系方式. 主要内容.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I104 表). 二、执法检查中的常见问题. 三、报送平台展示. 四、核实说明. 五、报送要求.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I104 表). 统计对象 统计范围 统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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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工资统计 年报培训 丰台统计局调查队 2011年12月

  2. 报送方式及时间 • 报送方式:统一采用网上填报 http://www.bjes.gov.cn 采集平台(P3) • 报送时间:2011年年报:2月29日前报送 • 无网报条件的调查单位于2月10日前到统计所报送纸介质报表。

  3. 联系方式

  4. 主要内容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 二、执法检查中的常见问题 三、报送平台展示 四、核实说明 五、报送要求

  5.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 • 统计对象 • 统计范围 • 统计原则 • 指标解释

  6. (一)统计对象 • 各行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本部数据 本地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外地产业活动单位

  7. (二)统计范围 法人单位 规模(限额)以上 法人单位 规模(限额)以下 法人单位 30人以下法人单位 30人以上法人单位 全面调查 抽样调查

  8. (三)统计原则 • 执行“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注意: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使用方统计,输出方不统计

  9. (三)统计原则 •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 一个法人单位负责管理两个(或多个)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应如何统计? • 法人单位应独立统计本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情况,因此应分别填报工资统计报表。

  10. (三)统计原则 •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 筹建、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单位如何统计? • 筹建:人员和报酬按统计原则填报。 • 停业(歇业):因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应按统计原则填报。 • 当年关闭、当年破产:有留守人员的按统计原则填报。

  11. (三)统计原则 • 哪些情况可以报空表? • 一个法人实体有多个法人执照的单位 • 只报一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4表),其他单位报空表 • 社团法人无专职人员,没有经营活动的可报空表 • 补充资料反映给社团主要负责人工资发放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 不直接发工资的单位报空表 • 补充资料反映给该单位直接发工资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12. (四)指标解释(p6) 增加上年同期数据列 期末人数部分 (时点数据) 平均人数部分 (时期计算数据)

  13. (四)指标解释 工资总额、生活费部分 (时期数据) 平均工资部分 (程序计算生成数据)

  14. (四)指标解释 有资质的建筑业 法人单位填报 空表单位填报

  15. 1、期末人数部分 基层表新增指标 新增指标 在岗职工 从业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期末人数 其他从业人员 不在岗职工 原有指标更名

  16. 期末人数(P10) • 指本单位期末最后一日24时的全部人员。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 注意:期末人数为时点指标,不可累计或者用其他时点数据代替。

  17. 期末人数 •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如何计算 • 如果年(季)末是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那么人数按照前一天的人数计算,但要扣减期末合同到期的人数。 • 如:今年12月31日正好是周六,某单位12月30日24时人数是100人,其中10人12月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31日这10人尚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该单位年末人数为: 100人-10人=90人

  18. 期末人数 • 期末人数应包括的人员: • 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在单位直接领取工资、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生活费的人。 •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 注意:无论本单位是否直接发放工资都要统计。 • 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工资的单位,仍由原单位统计其人员、工资总额和生活费。

  19. 期末人数 • 期末人数不应包括的人员: •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 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 • 本单位正式离退休人员

  20. 从业人员 •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 不包括 • 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区别)

  21. 从业人员其中项 • 非全日制人员判断标准(4个,缺一不可) • 工作时间:每日≤ 4小时,每周≤ 24小时 • 计酬方式:小时计酬为主 • 结算支付周期:≤15天 •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22. 从业人员其中项 • 管理人员 • 指在本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 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 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23. 从业人员其中项 • 管理人员判断标准 • 行使管理职能 • 具有决策权、管理权 • 对人、财或物具有支配权 注意:不包括单位中的行政部门(如:财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等)的一般工作人员

  24. 在岗职工 •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 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 包括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等。

  25. 在岗职工 • 在岗职工统计原则为: “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 • 一般来讲,档案关系在本单位、人才、职介或自存 • 一般来讲,有社会保险关系在本单位 •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在本单位的财务帐上有反映;工资由本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

  26. 在岗职工 •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 单位招用的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 • 单位招用的自存档案的各类人员 • 单位招用的虽没转档案但与原单位已没任何关系的人员 • 单位招用的档案保留在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及职业介绍所的人员

  27. 在岗职工 •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自行招用的失业人员,单位招用的临时工 • 街道办事处、镇、乡填报时要包括:在街道、镇、乡以及下属居(村)委会中工作的干部、社区工作者等 • 工资由本单位发放,但被派到其他或下属单位工作的人员

  28. 在岗职工 • 注意: • 由本单位直接发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再作为在岗职工统计。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不执行“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29. 在岗职工其中项 • 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 要点:在岗职工、非北京市户口 • 户口在农村人员 • 要点:在岗职工、农业户口 • 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 要点:在岗职工、本市农业户口

  30. 举例-例题3、4 • 大四学生小王2011年5月进入某银行实习,7月从学校毕业,8月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半年,试用期结束后将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11年末小王是否为该单位的在岗职工? • 小张,小王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到甲单位从事前台工作,每月甲单位给她们发工资,并且在季度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奖金。小张、小王是否统计为甲单位的在岗职工? 是 否

  31. 劳务派遣人员 被派遣到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不统计 只要使用就统计

  32. 劳务派遣人员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 注意: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 • 保安、保洁通常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33. 劳务派遣人员 • 强调: •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 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34. 举例-例题7 • 今年9月,某汽车生产企业从信达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0名生产一线工人,10名搬运工。 • 100名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由该单位直接发放 • 10名搬运工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 • 社会保险均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 • 另有2名保安公司的人员负责该公司的日常保安工作,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应如何进行人员统计? • 汽车生产企业统计 统计110名劳务派遣人员 • 信达劳务派遣公司 不统计 • 保安公司 统计2名保安为在岗职工

  35. 其他从业人员(P11) •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中不能归入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 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 判定标准: • 本单位直接发放劳动报酬 • 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不包括应有而没有建立的情况) • 社会保险(如果有)在其他单位

  36. 其他从业人员 •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本单位使用的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 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 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37. 其他从业人员 •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 街道、镇、乡办事机构发放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在外单位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员、园林绿化员以及城管监察员、水务管理员等。

  38. 举例-例题8 • 某软件公司,人员情况如下: • 2名外籍人员 • 1人由该软件公司发放工资 • 1人由集团总公司发放工资 • 1名办公室行政人员为某事业单位的内退人员,原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1名财务人员为该公司的退休反聘人员 • 最近由于研发需要,临时招用1名外籍软件开发人员,从事为期三个月的项目研发 • 1名收发人员为农村人员,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 请问该软件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为多少人? 1+1+1=3人 √ ╳ √ √ ╳ ╳

  39. 不在岗职工 •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 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 两个特点 • 不在岗位工作 • 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

  40. 不在岗职工 • 包括: • 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 • 离岗休养职工 • 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 •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 下岗待工人员 • 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41. 不在岗职工 • 单位外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的带薪人员 • 六个月及以内的,本单位仍将其统计为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 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单位发放的生活费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 对于外出工作人员从境外单位再领取的工资或补助本单位不作统计

  42. 不在岗职工 • 停薪留职公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 停薪外派出国工作人员 • 从出国之日起 •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43. 总结 • 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 期末人数=从业人员+不在岗职工 • 注意: • 增加了上年同期数,需要按照新口径调整去年数据; • 劳务派遣“谁使用谁统计”,区分与劳务外包的关系; • 自行缴纳社保的农民工,统计为“在岗职工”; • 外派人员,本公司发全部工资统计为“在岗职工”(6个月);若只发基本工资,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 管理人员不包括一般行政人员,如办公室,财务,人力的一般职员

  44. 2、平均人数部分 •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方法1: 报告期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方法2: 报告期内各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4 •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45. 2、平均人数部分 • 注意: • 在报告期内新成立的单位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报告期末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报告期内实有月数。

  46. 举例-例题10 • 某公司2011年8月成立,每月平均人数如下: ?年平均人数 (12+10+15+10+14)/12=5(人)

  47. 总结 • 年报中的平均人数是年平均人数 • 计算时,无论是否新成立的,分母统一为12(月平均数)或者4(季平均数)

  48. 3、工资总额、生活费部分 基层表新增指标 原有指标更名 工资总额、生活费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在岗职工 工资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 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 原有指标更名 分四项构成 新增指标

  49. 工资总额、生活费 •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 强调: •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 • 是工资总额、生活费

  50.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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