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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相关政策解读

预防接种相关政策解读. 市卫生局疾控科 容剑东. 一、预防接种发展史. 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大致经历三个时期。. 1. 计划免疫前期 2. 计划免疫时期 3. 免疫规划时期. 计划免疫前期. 从 1950 年至 1977 年,这一阶段我国消灭了天花,于 1963 年发布了 《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 》 ,并逐步开展卡介苗、糖丸、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的接种。. 计划免疫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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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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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预防接种相关政策解读 市卫生局疾控科 容剑东

  2. 一、预防接种发展史 • 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大致经历三个时期。 1.计划免疫前期 2.计划免疫时期 3.免疫规划时期

  3. 计划免疫前期 从1950年至1977年,这一阶段我国消灭了天花,于1963年发布了《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并逐步开展卡介苗、糖丸、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的接种。

  4. 计划免疫时期 • 从1978年至2000年,在这一阶段我国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免疫冷链系统,相继实现了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卡介苗、糖丸、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85%目标,实现了无脊灰证实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5. 免疫规划时期 从2001年至今,这一阶段是巩固成绩、扩大内容、提高质量,保证预防接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时期,在这一阶段我国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2007年国务院发布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6. 二、预防接种政策 • 1. 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即计划免疫。 我国预防接种的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我国还将预防接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购买服务,预防接种单位要为市民提供免费服务。

  7. 2.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从2006年9月开始,我国对入园入托、入学的儿童实行查验预防接种证,这样既可以提高强制计划免疫的接种率,又能发现漏种的疫苗并及时补种,还可以有效降低学校传染病的发生。

  8. 3.预防接种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 在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等方面均需按规范执行。规范中未提及的,在后期也作了补充。如:我局2009年6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依法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湛卫防〔2009〕4号)。湛卫〔2010〕30号转发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9.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需报告和作调查处理 2008年卫生部第60号令公布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我局湛卫〔2010〕71号转发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转发关于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卫〔2010〕121号)。

  10.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下发的文件 • 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药监局、教育部联合下发“扩免通知” • 财政部与卫生部“关于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233号) • 疫苗、注射器的购置费用20.3亿元 • 财政部与卫生部 “关于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国家免疫规划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234号) • 接种补助6.9亿元 •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305号) •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扩大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306号)

  11. 卫 生 部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件 教 育 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疾控发[2008]16号 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 政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 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起,扩大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范围,在现行全国范围使用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 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 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并根据传染病流行趋 势,在流行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 体疫苗接种。为切实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 卫生部文件 卫疾控发[2007]305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今年扩大国家免 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我部组 织编写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 发给你们,清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3. 三、国家政策与我市执行情况 • 1.维持无脊髓灰状态工作 • 2.加强乙肝防治工作 • 3.实施消除麻疹工作 • 4.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 • 5.做好一类疫苗接种同时推广二类疫苗的接种 • 等等

  14. 当今预防接种趋势 • 接种对象的改变 • 从儿童扩大到人一生中各个年龄阶段 • 从传统的健康人群扩大到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 • 接种本质的改变:从预防扩大到治疗 • 结果评价的改变:从接种效果扩大到接种效益 • 接种要求的改变:不仅安全而且舒适,不仅有效而且经济,不仅程序合理而且顺应性强

  15. 1.维持无脊髓灰状态工作 • 要维持无脊灰状态,一是要保持脊灰疫苗免疫接种率高,(就是要保持高常规接种率,又要在重点地区继续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二是要加强脊灰监测,进一步提高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工作质量,提高处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循环的应急能力。 • 至今,我市已持续16年没有发生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炎病例,成绩显著。2002年向省提供材料证实进入无脊灰状态 。

  16. 2.加强乙肝防治工作 • 当时,将乙肝防治列入了国家“十一五”规划。2005年卫生部已将乙肝列为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卫生部已经印发《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从2006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此规划,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状态,至2010年我国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有显著下降。

  17. 这一阶段,我们认真实施儿童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对2002年1月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这一阶段,我们认真实施儿童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对2002年1月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 国家在各地组织开展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了全国乙肝的感染状况和流行趋势,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调整防治策略,为评价实施效果提供了依据。全国建立完善乙肝常规疫情监测系统,开展重点人群乙肝感染状况监测,对15岁以下乙肝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逐步建立乙肝实验室检测网络。 • 实施乙肝防治其他综合性措施。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单位加强监管,采取严格措施,落实血液管理和安全注射等防范乙肝医源性传播的措施,杜绝乙肝病毒经血途径的传播。依法加强准入和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乙肝防治意识。

  18. 此期间我省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 如:省卫生厅粤卫办[2009]88号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 2009年9月4日,我局与市教育局《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情况摸底调查方案的通知》(湛卫[2009]118号)。 • 2010年1月,我市对15岁以下儿童开展乙肝查漏补种。至2011年2月14日,共补种70多万人190多万针次,补种率95%以上。

  19. 3.实施消除麻疹工作 国家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同时要有计划地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并且要建立完善的麻疹监测系统。

  20. 4.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4.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 • 流脑和乙脑两种疫苗的接种已经过一段时间检验,其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而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因此,要密切关注这两种疫苗接种率,以有效应对相应疾病预防控制。要建立和完善流脑、乙脑的监测点,开展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局部暴发疫情的发生。

  21. 5.做好一类疫苗的同时可推广二类疫苗接种 • 第一类疫苗:我市为儿童提供的免费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风疹疫苗,共13种常规疫苗。 •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目前第二类疫苗主要有23价肺炎疫苗、风疹疫苗、腮腺炎疫苗、水痘疫苗、支气管炎疫苗、流感疫苗等等。通过接种第二类疫苗有效的防控了疫苗相对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在传染病防制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 提醒注意:国内不同疫苗间隔接种的现状 基于安全接种考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目前国内多数地方不建议同时接种2种以上疫苗 或不建议同时接种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现状; 专家建议:除两种活疫苗接种需间隔至少4周外 死苗与死苗、死苗与活苗相关的一类疫苗与二类 疫苗接种可以间隔2周左右,无需间隔4周以上; 详见后附推荐程序:

  23. 6.扩大疫苗研发范围 • 目前,在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中,有22种疾病是疫苗可预防的,有至少3种疾病的疫苗正在研制中。此外,如艾滋病疫苗、子宫颈癌疫苗、幽门螺杆菌疫苗等一大批新型疫苗都正在研发中。 • 2011年3月1日,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卫组织评估,这意味着我国疫苗监管水平得到国际认可,国产疫苗有望在今后一两年内走向发展中国家。

  24. 7.全市二类疫苗购销实施备案制度 • 我局决定,自2010年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 “第二类疫苗购销和使用实行备案核查管理制度”。具体做法是: • 1.市疾控中心[县(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驻各区工作站/湛江农垦局疾控中心]将向上级疾控中心购领或向其他疫苗供应者采购第二类疫苗情况,每季度一次按表1向市/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填报备案,接受核查; • 2.市疾控中心[县(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驻各区工作站/湛江农垦局疾控中心]将分销第二类疫苗的情况,每季度一次按表1向市/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填报备案,接受核查; • 3.各预防接种单位将向当地疾控中心购领或向其他疫苗供应者采购第二类疫苗情况,每季度一次按表2一式两份分别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或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和当地疾控中心填报备案,接受核查。

  25. 8. 预防接种重大问题实行协调解决制度 • 湛江市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协调小组 (湛卫〔2010〕72号) • 为加强全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协调领导,做好免疫规划疫苗所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成立“湛江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协调小组”。 • 组长:黄  平    市卫生局局长成员:楼新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丽萍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苏  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健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宋  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楼新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26. 9.全市儿童入园入学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 2011年2月16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托幼机构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16号)。(此文正办理会签转发) • 2011年2月24日,我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湛卫防[2011]2号)。

  27.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即将建立 • 我局正在拟制湛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 如第十五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各项目所占权重分配项目资金,其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实施预防接种16.5%,传染病防治7%,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1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6.5%,0-36月儿童保健15.5%,孕产妇保健11%,老年人保健5.5%。各项目资金50%作为公用开支(支出中,餐饮占5%以下,耗材占21%左右,交通占10%左右,通讯占4%左右,资料占10%以下);50%作为人员绩效工资或奖励金。

  28.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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