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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法的理论与实践 — 以“小产权房”为中心展开

主讲人:陈耀东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不动产法的理论与实践 — 以“小产权房”为中心展开. 热点聚焦.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 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也包括以内)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的,没有取得合法房地产物权的房屋。. 小 产权房. 大 产权房. VS. 合法房产证明. 无. 有. 占用的土地. 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 受法律保护. 否. 是. 一、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流转制度 — 以 《 土地管理法 》 、 《 物权法 》 及相关法的规定为中心. 协议. 使用权出让.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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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法的理论与实践 — 以“小产权房”为中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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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主讲人:陈耀东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不动产法的理论与实践 —以“小产权房”为中心展开

  2. 热点聚焦

  3.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也包括以内)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的,没有取得合法房地产物权的房屋。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也包括以内)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的,没有取得合法房地产物权的房屋。 小 产权房 大 产权房 VS 合法房产证明 无 有 占用的土地 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 受法律保护 否 是

  4. 一、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流转制度—以《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及相关法的规定为中心一、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流转制度—以《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及相关法的规定为中心 协议 使用权出让 国有 建设用地 首次 招、拍、挂 转 用 审 批 流转 使用权划拨 严格限制 征收 宅基地 只能自用和内部流转; 严格限制外部流转 集体 建设用地 乡(镇)村企业用地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 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 农用地 不得用于 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

  5. (一)我国的土地分类及基本制度 基于《土地管理法》第2、4条 •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国有土地 农 用 地 未利用地 国有 建设用地 集体 建设用地 农用地 集体 土地

  6. (二)国有建设用地的流转(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二)国有建设用地的流转(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 • 政策肯定: • 现实状况:流转现象普遍;建立流转试点 • 地方法规突破:广东省“同地同权” 改革 必要性 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 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7. 二、房与地的关系—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为归宿二、房与地的关系—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为归宿 (一)物理状态上房与地的关系 (二)权属状态上房与地的关系 (三)解决“小产权房”的根本是土地问题 (四)解决的具体思路

  8. 三、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检视—以《物权法》为中心展开三、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检视—以《物权法》为中心展开 (一)基于法律行为与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不动产物 权变动 (二)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 (三)现行法规定之梳理与评价 (四)“小产权房”能否进行物权登记?

  9.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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