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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连着你 \ 我 \ 他

社保连着你 我 他. 社会保险的种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社保基数*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 公司 :20% 个人 :8% 基本医疗保险 : 公司 :7.5% 个人 2% 生育保险 : 公司 :0.6% 个人 0% 失业保险 : 公司 2% 个人 :1% 工伤保险 : 公司 :0.6%-0.96% 个人 : 不缴 2008 年个人缴费: 118.19 元. 社会保险 --- 养 老 保 险. 养老金领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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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社保连着你\我\他

  2. 社会保险的种类 •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3.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社保基数*缴费比例 • 基本养老保险: 公司:20% 个人:8% • 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7.5% 个人2% • 生育保险: 公司:0.6% 个人0% • 失业保险: 公司2% 个人:1% • 工伤保险: 公司:0.6%-0.96% 个人:不缴 2008年个人缴费:118.19元

  4. 社会保险---养 老 保 险 养老金领取要求: &法定的养老年龄 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干部)或50周岁(工人或自由职业人员) &规定的缴费年限 96年1月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95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5. 社会保险---养 老 保 险 养老金将随着市平均工资(户口所在地)、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变化不断上涨。 ☆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 &视为缴费年限(92年6月以前) ☆个人帐户 &终身不变 &计费: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

  6. 社会保险---养 老 保 险 投保人死亡后,养老保险费的处理: &退休前死亡 退回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份(含利息) &退休后死亡 退回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份(含利息)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 付给员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7. 社会保险---养 老 保 险转移 现公司社保经办人 原参保的社保局 ③ ① ② 需转移人员 领取“接收证明” 开具三份情况表 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份情况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基本养老保险转人员个人帐户情况明细表》

  8.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医保基金分类: &个人帐户(门诊及药房刷卡部分) *个人帐户全部归个人所有和使用,可以转移和继承。 *外地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返回公司,年终结算时统一核发。 &统筹基金 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

  9.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怎样使用社保卡(本地联网医院) 去社保指定医院 门诊 用社保卡刷卡购药 生病了 挂号/刷卡 出示社保卡 确认身份 住院 出院时用社保卡刷卡结账 社保支付部份

  10.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怎样使用社保卡(异地) 去社保指定医院 门诊 生病了 挂号 现金购药 告知医生本人在成都已办理医保 住院 出院时现金垫付住院费用,请医院出具相关资料。 社保指定医院: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中已填写的医院

  11.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异地住院报销或本地垫付费住院垫付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均需医院加盖鲜章):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入院证明/病例首页复印件 ●出院证明(或病情证明) ●费用清单(药品、治疗费、材料费明细) ●检查结果单 ●中药复式处方 ●医院等级证明以及社保定点医院的证明 时限- 出院后2个月以内

  12.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住院医疗费结算公式 : [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起付标准+个人应负担费用+社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75%+年龄×0.2%)

  13.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360.00 二级医院:¥580.00 三级医院: ¥970.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0.00 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以上医院(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每次逐次减低100元,但不低于360元。 在级别较低的定点医院不能医治的参保人员,需要转往较高级别的定点医院时,不需再交两次“门槛费”,只需补交差额即可。 &封顶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达到本市上一年平均工资的4倍   (2008年的标准:21936*4=87744)

  14.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 §起付标准以上、封顶限额以下按比例支付以外的费用; §封顶限额以上的费用; §特殊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药品应由个人首先负担20%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费用; §个人帐户不支付的门诊费用; 入院时,个人应向医院交一部分预付金用于支付以上费用

  15.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特殊疾病可由统筹基金解决一部分门诊医疗费 &管理原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治疗项 目、定药品范围、定月度费用控制标准、定统筹基金支付时间 &方法:领取审批表并选择一家2级或2级以上的医院作定点,经市保局核批 登记后,按规定就医。费用3 个月累计报销一次 &公式: [(符合规定的门诊费总额-起付标准)×(75+年龄×0.2%)÷100]

  16. 社会保险---医疗 保 险 特殊疾病类别: 1、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 2、慢性肾功衰竭的门诊透析; 3、肾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 4、慢性白血病;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帕金森氏症; 7、红斑狼疮; 8、肝硬化; 9、精神分裂症; 10、其他必须长期不间断地进行门诊治疗且每季度药品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5%以上的病种。

  17. 社会保险---生育 保 险(女员工) 报销条件: &生育或流产有国家生育指标。 &小孩出生前12个月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需准备的资料: &时限:小孩出生后90天以内 &资料: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婴儿出生证、生 育指标(准生证)、结婚证、户口簿。均需原件 &办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18. 社会保险---生育 保 险(男员工) 报销条件: &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 &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 拨付方法: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报销需准备的资料: &时限:小孩出生后90天以内 &资料: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婴儿出生证、生育指标(准生证)、结婚证、户口簿、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下岗、无业:街道办出具,在职:提供劳动合同)。均需原件 &办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19. 社会保险---生育 保 险 生育保险拨付: &根据不同的妊娠期、生产方式、多胞胎婴儿等生育保险的拨付金额不同。 &社保局将款项拨付到公司帐户,报销人员接到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后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20. 社会保险---工伤 保 险 &工伤的范围  &工伤快报 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报人力资源部。 &工伤救治 工伤发生后可及时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期后需转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医治。 &工伤继续治疗 必需先报社保局批准后,到工伤指定医院治疗。

  21. 社会保险---失业 保 险 领取条件 &缴费期限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 社会保险---社保办理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0日、25日(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或顺延) &办理内容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2、姓名、身份证号码修改  3、社保卡的办理(新办、补办)  4、社保缴费手续  5、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6、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7、工伤保险报销申报手续

  23. 社会保险---社保查询 社保查询网 http://www.cdldbz.gov.vn http://www.cdldbz.gov.cn/ 具体办理与人力资源部社保专员联系 刘坤怡 直拨:028-87518903               分机: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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