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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工作與安全 (VII) 交通安全

生活工作與安全 (VII) 交通安全. 張書奇 Shu-Chi Chang, Ph.D., P.E., P.A. Assistant Professor 1 and Division Chief 2 1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2 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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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工作與安全 (VII)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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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生活工作與安全(VII)交通安全 張書奇 Shu-Chi Chang, Ph.D., P.E., P.A. Assistant Professor1 and Division Chief2 1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2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October 28, 2008

  2. Outline • 交通安全簡介 • 抽籤及分組確定 • 車輛交通安全 • 個人反應速度測試與煞車距離 • 交通安全案例

  3. 台灣交通意外統計 台灣地區十大死因

  4. 時間別之統計

  5. 事件類別 通報件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校內、外(教學)活動車禍事件 3056 346 3022 疾病事件-一般疾病事件 1162 266 361 溺水事件 88 83 13 自傷、自殺事件 147 55 77 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644 39 537 墜樓事件(非自殺) 40 20 20 氣體中毒 13 16 2 運動、遊戲傷害 661 7 635 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 12 4 3 遭搶奪、勒索、威脅事件 30 3 14 工讀場所傷害 14 3 10 工地整建傷人事件 4 2 1 實驗、實習傷害 33 1 29 疾病事件-SARS事件 17 1 7 山難事件 10 1 2 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 5 1 2 疾病事件-腸病毒案例 62 0 38 食物中毒 41 0 629 總計 6039 849 5402 校園事件─意外事件資料統計(92年)

  6. 九十四年各級學校意外事件統計

  7. 交通意外事件死亡類型分析 • 交通意外死亡類型中,騎乘機車所導致之交通意外事故致死者最高,計213件,佔所有致死交通意外之64% (92年) • 以機車與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死亡之比例最高 • 其次為機車騎士因路況不明自己滑倒、衝撞路樹或護欄造成死亡 • 再其次為機車與砂石車及聯結車發生碰撞造成死亡

  8. 備考 次數(%)發生類型 致死件數 百分比 機車與自小客 因騎乘機車導致交通意外事故計213件,佔所有死亡人數約64%。 機車交通事故 55 16.6% 機車滑倒或撞路樹 42 12.7% 機車與砂石車 33 10.0% 機車與機車 28 8.5% 機車與小貨車 27 8.2% 搭乘機車 22 6.6% 機車與大客車 6 1.8% 腳踏車 其他交通事故 17 5.1% 跨越平交道 2 0.6% 行人遭汽機車衝撞 21 6.3% 自行駕車 27 8.2% 搭遊覽車 10 3.0% 未列原因 30 9.1% 不明 11 3.3% 總 和 331 100% 交通意外事件-工具類型統計(92) Source:140.114.188.22/service/item/traffic/lecture/學生交通事件與交通安全教育.ppt

  9. 年齡別統計

  10. 安全帽與傷亡之關係

  11. 機車之特性與安全防護 • 機車本身特性 • 機車車體小,易陷入汽車之視線死角。 • 機車之穩定度差。 • 前後輪煞車裝置操作力配合不當時,易生意外。 • 人在車外,故發生交通事故時最易受傷害。 • 駕駛人特性 • 不易放鬆,視野較小 • 容易疲勞(視力及肌肉) • 易受天候干擾 • 乘客特性 • 重心影響車體平衡 • 通常造成駕駛人較大身心負擔 • 無從判別危害,煞車時不易應變

  12. 機車時速與事故發生率對照表

  13. 小心死角

  14. 轉彎時之死角

  15. 車輛特性(輪跡內移) 輪跡內移:指車輛在無超高設置之路段以時速低於十五公里轉彎時,後輪無法依前輪所完成之弧形軌跡轉彎,而往內側偏移之情形,車輛軸距越長,其輪跡內移現象越明顯。

  16. 酒醉駕駛 • 以台灣為例,根據交通部2002年的統計分析中指出,最常引發交通事故(含輕微擦撞)的原因,其中「超速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者佔了27.2%;國道高速公路上以酒醉駕駛失控、變換車道(轉向)不當、未注意車前狀態為排名前三名的肇事原因,而上述事故其實都是駕駛者所可以控制與避免的 • 依內政部警政署90年至93年台灣地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約占死亡人數的15.32%。

  17. 酒後駕車

  18. 酒後駕車取締標準 • 政府警政機關為有效遏阻酒後駕車的行為,經常指派值勤警員於主要道路邊,對可能之酒醉駕駛行為者先給予主觀判斷,然後再攔車運用科學使器予以檢測。經檢測駕駛人呼氣酒精含量超過0.25毫克/公升者(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即予取締告發,不准駕車,以維駕駛人行車安全。

  19. 罰則(一) • 扣車 • 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 處罰鍰(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不得易處吊扣駕照 •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 因酒後駕車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再犯者 • 拒絕酒測者? • 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受傷者 • 扣車 • 吊銷駕駛並處罰鍰六萬元以下,不得易處吊扣駕照 • 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 • 扣車 •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 扣車 • 吊扣駕駛執照二年 • 處罰鍰(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不得易處吊扣駕照

  20. 罰則(二) • 扣車 • 吊銷駕駛執照 • 處罰鍰(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不得易處吊扣駕照 • 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 •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五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一一以上,或有不能安全駕駛之事實,如因而肇事者 • 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97.01.02)

  21. 罰則(三) •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 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 •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 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22. 超速 車速與視力 • 車速愈快,視力則會隨速度之增加而降低,例如:正常視力1.2的人其視力會因速度提高而降至0.5~0.6,往往本來看得清楚的事物會變得模糊或看不到,所以對危險狀況的發現反應會比較遲鈍,而自己的車速又快,一但反應不及,事故自然發生。 • 如遇濃霧、濃煙、豪雨或夜間行車等視線較差情況時,較不易看清楚狀況,更應酌量減速以增大行車安全距離。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3. 車速與視野 • 人的視覺界限會隨車速而愈來愈小,因為車輛行進中,人的眼睛都會集中於前方,且距離放的較遠,例如:車速每小時10公里時,視野為100°,當車速提高為90公里時,視野降為50°,因此高速行駛時,駕駛人之視野愈來愈窄,對於突然出現的事物,往往不易發現而發生碰撞造成車禍。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4. 車速與衝擊力 • 車子發生衝擊時的衝擊力,與當時車速有關,而且是與車速的平方成正比。車速愈快,其撞擊後產生的危險也就成倍數提高。例如車速為60公里/小時,衝擊水泥牆壁的其衝擊力約相當於自14公尺高(約五層樓頂高)處落地所受之衝擊力。 • 兩車對向相撞時,衝擊力等於兩車速度之相加。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5. 車速與煞車距離 • 汽車煞車停止距離,是隨著車重與車速而異。車輛的車速越高,所需的煞車停止距離就越長,在高速公路行駛的狀況下,遇到須緊急煞車時,很可能就會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6. 車速與環境影響 • 車速的快慢基本上可以從儀表上看出來,但是駕駛人很容易被外在環境影響,而無形間加快了車速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7. 車速與離心力 • 車子開到彎道處會產生離心力的現象,如果離心力太大,則車子就會駛出車道而發生危險。而離心力之大小是與車速的平方成正比,例如:車速由35公里/小時加速到70公里/小時,則離心力變成4倍,而不是2倍而已。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8. 保持安全距離 • 兩秒鐘行車距離簡易度量法:1.前後兩車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下,小型車應保持兩秒鐘,大型車應保持三秒鐘的行車距離。2.注意前車通過一固定點後開始默數兩秒鐘(小型車),若未數完,本車已通過該固定點時,即表示車距不足,應即減速以加長距離維護行車安全。 兩秒鐘行車距離簡易度量法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資訊網

  29. 反應時間與煞車距離 • 反應時間 • 狀況已經不對(前車已踩煞車致煞車燈亮起,有短暫延時>0.2秒) • 發現狀況不對(視覺至腦部->下判斷) • 頭腦下達指令(判斷->下指令至手腳肌肉) • 手或腳開始動作(手腳肌肉反應速度) • 車子煞車開始動作->煞車距離

  30. 反應時間量測 • 反應時間中車行距離 (1至3個車身) • 車子反應時間採0.3秒計算(加上2至4個車身)

  31. 煞車距離 煞車距離計算 • 煞車距離 S = v2/2a = v2/2gμ • 車速60~100公里/小時=>20到60公尺 Source: http://www.phy.ntnu.edu.tw/demolab/PhysicsIsFun/safeDistance.html

  32. 案例一 • 地點:學府路與仁義街口 • 時間:1330 • 事由:三年級學生騎乘機車與一自用車發生碰撞 • 結果:左小腿開放性骨折,送醫急救 中興大學

  33. 案例二 • 地點:自由路與林森路口 • 時間:1100 • 事由:一年級新生騎乘機車與一自小客發生交叉撞 • 結果:1115已無生命跡象1200宣告死亡

  34. 案例三 • 地點:美村街與永南街口 • 時間:1400 • 事由:一年級新生騎腳踏車與一小貨車發生碰撞 • 結果:顱內出血,經緊急送醫開刀,於1750發出病危通知 中 興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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