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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肖共兴.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 一 ) 概念、特点 公共场所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是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务功能,由具有一定维护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种活动空间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时限内,可同时容纳不同数量的人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 国家对公共场所卫生非常重视,因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 二 ) 分类 7 类 28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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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肖共兴

  2.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一)概念、特点 公共场所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是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务功能,由具有一定维护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种活动空间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时限内,可同时容纳不同数量的人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 国家对公共场所卫生非常重视,因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3. (二)分类 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2、洗浴与美容场所:有3种,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文化娱乐场所:有5种,分别为影剧院、录象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体育与游乐场所:有3种,分别为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文化交流场所:有4种,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4. 6、购物场所:有2种,分别为商场(店)、书店;7、就诊与交通场所:有3种,分别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公共交通工具(指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运车厢)。6、购物场所:有2种,分别为商场(店)、书店;7、就诊与交通场所:有3种,分别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公共交通工具(指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运车厢)。 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一)预防性卫生监督1、概念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实施卫生监督。 目的是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把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卫生问题,消除或者控制在选址、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使其具有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和增进健康的功能。

  5. 2、选址阶段的预防性卫生监督3、设计阶段的预防性卫生监督(1)受理(2)审查(3)认可4、施工阶段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二)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1、 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基本方法(1)现场查看(2)询问调查(3) 卫生监测(4)现场记录(5)监督指导

  6. 2、各类公共场所共同监督的项目(1)卫生许可证a有效性b合法性c许可项目的准确性、完整性d填写的规范性e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a有效性b填写完整规范性(3)消毒措施(4)从业人员培训(5)空调系统运行状况的卫生监督(6)建立卫生制度、加强自身管理

  7. 3、各类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1)宾馆、旅店(2)文化娱乐场所(3)理发店、美容店(4)公共浴室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一)概念 卫生监测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为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在现场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卫生监测点,采用科学的方法,定量测定某种或某些污染物的实际浓度,以阐明和揭示污染物的性质与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程度的手段。

  8. (二)监测点的选择1、选点原则(1)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2)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3)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一1m远,其高度0.8一1.2m;(4)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5)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点应选择在人群使用该物品时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

  9. 2、监测点数目(1)进行空气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2)对公共卫生用品进行监测时,其监测的数量以不超过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5%计算。对各类卫生用品、用具投入使用总数不超过10件的单位,各类物品的采样数量应在1件以上。(三)监测频率1、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空气监测应该监测一天,每日上午、下午和晚上各采样一次,或者在营业前、营业中和营业结束前各采样一次。每次采样应采平行样品。

  10. 2、经常性卫生监测:只进行一次性监测或者在营业高峰时间内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应采平行样品。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要连续监测三天,每次监测必须采集平行样品。(四)采样指标1、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2、空气质量: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微生物等3、物理指标:包括噪声、采光照明等2、经常性卫生监测:只进行一次性监测或者在营业高峰时间内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应采平行样品。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要连续监测三天,每次监测必须采集平行样品。(四)采样指标1、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2、空气质量: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微生物等3、物理指标:包括噪声、采光照明等

  11. 四、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1996年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共取得了10万余个数据和有关信息,修订和完成了12种卫生标准,包括:1、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2、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6、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四、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1996年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共取得了10万余个数据和有关信息,修订和完成了12种卫生标准,包括:1、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2、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6、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

  12. 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8、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9、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1—1996);10、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11、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12、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

  13. 五、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有效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14.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总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验,提出旅店业等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方案,建立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度,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科学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的目的。

  15. (二)工作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情况将其分级,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原则如下: 1、量化评价的原则。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公共场所安全的因素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制定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

  16. 2、分级监督的原则。根据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确定监督频率。2、分级监督的原则。根据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确定监督频率。 3、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确定级别的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视风险度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实施相应的监管。 4、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评价标准、方法和经营单位的量化定级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7.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 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点的区域和公共场所类别,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18. 2、确定标准 (1)制定量化评分表。根据每一监督项目权重确定分值。 (2)分级依据。根据标化总分,确定级别,分别做出优秀、良好、合格的审查结论。 a、得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b、得分为70~89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c、得分为60~69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d、得分低于60者,评为差。 关键项目(带※号的项目)只要一项不合格者,评定为差。

  19. (3)监督频率。 a、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 b、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 c、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 d、审查结论为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

  20. 3、组织实施。建立工作程序,培训卫生监督员,广泛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3、组织实施。建立工作程序,培训卫生监督员,广泛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 4、协作调研。卫生部成立协作组,到试点地区和单位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综合评估。试点单位,对原试点方案、方法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 6、总结交流。卫生部根据各地区的试点工作经验,形成量化分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广实施。

  21. (四)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前,制定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 第二阶段:2006年8月前,完成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2006年9月前,完成评估总结工作。

  22. (五)保障措施 卫生部监督司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对试点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试点经验;卫生部对试点工作按项目管理提供部分经费补助。 试点地区所在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各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本地区试点工作,广泛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23. (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量化分级工作,必须以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其它诸如价格、服务水平等 因素不在考虑之列。 2、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并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与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全面实施。

  24. 3、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模式的一种有益尝试,不能片面理解为创优、评先等活动。3、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模式的一种有益尝试,不能片面理解为创优、评先等活动。 4、量化分级管理级别的评定实行谁发证、谁管理、谁评定的原则,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能搞层层审批,级级评审。 5、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可选择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不宜采取挂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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