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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松山總醫院 菸害防制新法宣導計畫

國軍松山總醫院 菸害防制新法宣導計畫. 報告單位:醫勤室. 報告大綱. 菸害防制新法 本院預劃作為. 禁菸範圍新規定. 2009 年 1 月 11 日起實施 -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 食:餐廳、餐飲店 衣:商場百貨、超商、大賣場等 住:旅館、 醫療護理醫事機構 、社會福利機構 行:大眾運輸工具、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體育、運動或 健身場所. 醫療護理醫事機構 室內外全面禁菸. 禁菸罰則新規定. 事業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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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松山總醫院 菸害防制新法宣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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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軍松山總醫院菸害防制新法宣導計畫 報告單位:醫勤室

  2. 報告大綱 • 菸害防制新法 • 本院預劃作為

  3. 禁菸範圍新規定 • 2009年1月11日起實施- •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 • 食:餐廳、餐飲店 • 衣:商場百貨、超商、大賣場等 • 住:旅館、醫療護理醫事機構、社會福利機構 • 行:大眾運輸工具、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 •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體育、運動或 健身場所 醫療護理醫事機構 室內外全面禁菸

  4. 禁菸罰則新規定 • 事業負責人: • 應於所有入口處及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1萬至5萬元罰鍰。 • 吸菸者: • 禁菸場所吸菸罰2千至1萬元罰鍰。

  5. 本院宣導策略 院內員工 宣傳對象 院外病患 書面文件 口頭宣導 宣傳途徑 數位資訊 環境布置

  6. 本院宣導方式 1 • 書面文件 • 以全院書面通報方式再次加強宣導(預計12/19前完成) • 於本院門診時間表中「政令宣導」部分加註宣導文字(配合軍醫局97年11月21日國醫保健字第0970008187號令辦理) • 修訂本院為民服務手冊內容,加註菸害防制宣導事宜 • 本室住院部利用病患辦理住院時機遞送菸害防制文件

  7. 本院宣導方式 2 • 口頭宣導 • 利用院內各類會議場合加強菸害防制宣導事宜 • 恭請院部長官穿著本院菸害防制小組背心於院區進行口頭宣導(預計12/22~1/23,每週一次) • 惠請各單位配合走動式服務輪值服務協助查訪 • 配合護理部門診衛教或營養室團體衛教時機,由本室預防醫學官針對就診病患進行口頭宣導

  8. 本院宣導方式 3 • 數位資訊 • 將菸害防制新法等相關資料公布本院數位學習網、外部網頁首頁及軍網網路磁碟區,供本院同仁及院外民眾參閱(預計12/17前完成) • 利用門診區液晶電視定時播送菸害防制影片 • 利用門診區跑馬燈定時播送菸害防制宣導資料

  9. 本院宣導方式 4 • 環境布置 • 依據菸害防制新法規定重新檢討院區內海報文宣張貼數量與位置(配合軍醫局97年12月1日國醫保健字第0970008377號令辦理) • 撤除院區內室外吸煙區及熄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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