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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来华工作 证件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 证件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内容:. 系统简介 主要业务流程. 系统简介:. 受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技司的委托,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负责该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管理工作,该系统设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网站内,登录政府网站 www.safea.gov.cn ,点击右侧的在线服务栏目内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服务器 IP 地址: https:// 202.96.25.31, 直接在浏览器中键入以上地址也可进入系统 。. 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 外国专家局内容初审、受理、审批、证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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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来华工作 证件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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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 证件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2. 内容: • 系统简介 • 主要业务流程

  3. 系统简介: • 受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技司的委托,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负责该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管理工作,该系统设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网站内,登录政府网站 www.safea.gov.cn,点击右侧的在线服务栏目内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 服务器 IP地址:https://202.96.25.31,直接在浏览器中键入以上地址也可进入系统 。

  4. 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 外国专家局内容初审、受理、审批、证件打印 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聘用专家的工作表现、奖惩记录、工作纠纷等信息 经核实的外国专家信息进入外国专家信息库,为外国专家局办理工作许可和专家证件提供查询依据 系统简介: • 系统框架

  5. 系统简介: • 系统中的主要流程 • 用人单位注册流程 • 工作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 外国专家证申请办理流程 • 外国专家工作记录的提交审核流程

  6. 系统简介: • 系统中的用户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行网上注册,主管外专局审批开通帐号 • 地方外专局–开通证件办理窗口的外专局其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系统管理员开通。 • 国家外专局–行使信息管理的最高权限 • 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功能

  7. 系统简介: • 对口管理 •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由国家外专局办理 • 其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外专局办理 • 本市开通办理窗口的由所在市的外专局办理

  8. 内容: • 系统简介 • 主要业务流程

  9. 申办人员填写并提交申办表格 书面材料收到后,与网上申请表格对比核实内容 系统生成申请号 地方外专局网上内容初审 可否受理? 符合要求? 否,退回用人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 是,请主管领导审批 内容初审通过,网上填写回单,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审批通过? 是。发布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前来办理领取证件 否,申办过程结束 主要业务流程: 工作许可证办理

  10. 内容初审通过,网上填写回单,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内容初审通过,网上填写回单,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申办人员选择申请类别: 新办、延期、变更或注销 书面材料收到后,与网上申请表格对比核实内容 新办 是否已办理工作许可? 是,输入工作许可申请号,系统自动填入专家证申请表格内容 可否受理? 是,请主管领导审批 申办人员填写并提交申办表格 审批通过? 系统生成申请号 地方外专局网上内容初审 是。发布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前来办理领取证件 符合要求? 否,申办过程结束 否,退回用人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 主要业务流程: 专家证办理

  11. 根据姓名、国籍、出生日期查询 用人单位提交工作许可申请或外国专家证申请 如已有此专家信息,返回唯一专家号 返回专家信息,工作记录和办证记录 该专家首次申请,地方外专局核对信息后写入专家信息库,创建唯一专家号 地方外专局受理申请时,根据专家号查看专家信息,作为受理依据 用人单位在专家工作期间或聘用期满一月内提交工作记录,经地方外专局审核后记入该专家档案 外国专家信息库 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外国专家库,提供外国专家级别评定,决定工作记录是否开放 主要业务流程: 专家信息管理

  12. 用人单位注册流程 主要步骤如下: 1、填写用户名密码用户选择注册用户名、密码、密码提示问题及答案,若该用户名可用则进入下一步,否则将提示用户修改用户名。

  13. 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证机关、单位所在地、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联系方式。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证机关、单位所在地、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联系方式。 用户应正确选则本单位相对应的办证机关,单位性质为国家直属则应选择办证机关为国家外国专家局,单位性质为部委直属则应选择相应的部委,若所在部委无办证机关,则应选择国家外专局。单位性质为省级或一般单位,则选择相应的省级或市级地方外专局。 确定办证机关后,所有的注册信息及证件申请信息都将提交到该办证机关。因此用户在选择办证机关时应慎重考虑后在进行提交。

  14. 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证机关、单位所在地、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联系方式。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证机关、单位所在地、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联系方式。 注册用户时除填写必填项目外,请将法人代表、单位简介、联系人职务、手机、传真、单位网站等信息填写完整,以便必要时联系方便。 联系人信息请填写单位负责外国专家证件办理具体负责人的信息。

  15. 3、用户注册完成 系统将提示用户已成功注册,马上就可以使用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并给出相应办证机关的联系信息。

  16. 3、用户注册完成 用户也可以在15天以内登陆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17. 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未通过审核的用户可在登录系统后删除本账户并重新注册。

  18. 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后由系统自动给用户发送电子邮件提示。用人单位将可以登录系统提交工作许可及专家证申请。 若15天内相应办证机关未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则将在国家外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信息、相应办证机关信息等。

  19. 5、用户注册审批通过后,系统在用户第一次登陆时将提示确认用人单位信息的完整。5、用户注册审批通过后,系统在用户第一次登陆时将提示确认用人单位信息的完整。

  20. 系统工作界面

  2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简介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使用和管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通知(外专办发[2004]105号)精神,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智力引进和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聘请来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一律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从2004年10月1日起,凡需要办职业签证的上述外国专家,应凭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Z)签证。

  22.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简介 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及有关的其他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2. 根据省要求,今后将加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文教类外国专家一律凭来华许可办理职业签证后入境方可办理外国专家证。

  23. 工作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1、创建工作许可证新申请 用户首次创建工作许可申请可进入工作证件管理菜单项下面的“工作许可证申请”,点击“创建新申请”。

  24. 2、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需选择专家类型、姓名(与护照相同)、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地、出生年月、学历、国外住址以及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以上为必填项,其他选项选填。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25. 3、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聘用信息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现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单位的相关信息,拟聘职务、承担工作、聘用期限以及是否在曾在中国工作过。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也可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

  26. 4、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教育背景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曾接受教育记录,可添加多条教育背景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包括起止时间、就读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 完成后保存,点击下一步继续。

  27. 5、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工作经历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工作经历,可添加多条工作经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审批时将根据专家相关工作经历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完成后保存,点击下一步继续。

  28. 6、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家属信息

  29. 7、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工作成就

  30. 8、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完成填写

  31. 9、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提交 工作许可申请表填写完毕,用人单位应仔细检查信息是否完整无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操作,系统再次确认后成功完成提交并生成唯一申请号,用人单位请务必牢记本申请号,以便日后申办过程中查询。 用户提交工作许可证申请流程结束。

  32. 工作许可证审批流程 工作许可证申请由相应发证机关进行审批 1、发证机关登陆系统浏览待审申请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 初审主要查看申请信息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初审不通过将申请退回原单位重新修改。初审通过后,发证机关点选需用人单位报送的相关书面材料,并确认本单位办公联系信息正确。 • 发证机关可在批注栏填写额外信息通知用人单位。

  33.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申请状态变为“内容初审通过,请送材料”。 用人单位界面也同时显示相同状态,此时即可组织书面材料前往办证机关继续下一步办理流程。

  34. 3、发证机关受理许可证申请 发证机关点击受理,查看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与系统中数据是否符合。 若材料不符可退回申请,聘请单位修改后再次提交。 若材料符合,通过受理,申请的相关信息将不可修改,因此在校对所有申请材料时务必谨慎仔细,完全核对一致才进行受理操作。

  35. 3、发证机关受理许可证申请 所有材料校对完毕,点击"经核实,书面材料与网报内容完全一致,同理受理"按钮,再次确认后完成本次受理。 否则点击"退回原单位,聘请单位可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按钮。 若材料不符,不受理本次申请,可点击"终止本申请"按钮。 办证机关可填写详细批注进行说明。

  36.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专家许可证申请受理完毕后,当前状态更改为"申请已受理,等待审批"。用人单位同时也可查询到状态更改。

  37. 5、许可证申请证件办理 审批通过后许可证申请状态更改为"审批已通过,证件办理中"。用人单位同时也可查询到申请状态更改。 办证机关可点击证件办理进入办理界面。

  38. 5、许可证申请证件办理 在办证界面中需输入编号、签发人、流水号等信息才能打印或保存进入下一步。其中专家姓名、护照号码、聘用单位、工作期限和随行家属信息为不可更改项,其他信息可编辑修改。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可点击"证件办理完毕"。

  39. 6、证件领取 证件办理完毕许可证申请状态更改为"证件办理完毕,请前来领取",办证机关应尽快通知用人单位前来领取专家工作许可证。 用人单位也可登陆系统查询申请状态,系统同时会发送电子邮件到用人单位的注册邮箱中,提醒用人申请办理的进程。

  40. 6、证件领取 用人单位前来办证机关领取证件完毕,办证机关仍需在系统中完成证件领取流程并记录领取人信息。 若不完成本步骤,该证件今后的延期、更改、注销申请等操作将无法进行。因此,线下证件领取的手续完成后,办证机关务必在证件办理系统中完成证件领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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