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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阳昭 博士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2011 年 10 月. 国内外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概况. 目录. 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涉及环保部门内容 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1 、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国际化学品公约 2003 年联合国发布了 《 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 》 ( GHS ) 国际化学品公约是化学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公约主要包括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及正在谈判中的国际汞文书。. (1) 国际化学品环境管理 40 年历程回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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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阳昭 博士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2011年10月 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概况
目录 • 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涉及环保部门内容 • 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国际化学品公约 • 2003年联合国发布了《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 国际化学品公约是化学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公约主要包括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及正在谈判中的国际汞文书。
(1)国际化学品环境管理40年历程回顾分析 1)初期发展阶段(1972~1992):从危害评估到信息发布 1972 人类与环境会议,IRPTC, IPCS, 蒙特利尔议定书,巴塞尔公约 2)规划统一阶段(1992~2002):从风险评价向风险管理 1992. 环境与发展大会,IFCS,IOMC, PIC公约,POP公约 3)全球治理阶段(2002~ ):从国际公约到全球战略 2002.可持续发展大会,2020-WSSD化学品目标,SAICM
2001年5月23日开放签署,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至今152个国家签署,173个国家批准。2001年5月23日开放签署,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至今152个国家签署,173个国家批准。 • 中国在2001年5月23日签署公约, 2004年6月23日,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核准 , 2004年11月11日正式对中国生效。 First Meet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of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公约介绍 • 公约特点: • 具有明确的义务和时限要求 • 首次提出定期对公约执行绩效进行评估 • 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 • 开放式清单, 5+5+2种新POPs已经进入审批程序
2. POPs的种类: • 1)、杀虫剂类POPs • 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DDT、毒杀芬、氯丹、七氯和灭蚁灵 • 2 )、工业化学品 • 多氯联苯、六氯苯 • 3)、无意产生POPs •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呋喃(PCDD/PCDF) • 多氯联苯、六氯苯 • 新增9种POPs: 2010年8月26日生效 • 缔约方152(不含中国)
管控对象 • 首批12种POPs • 2004年5月生效 • 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缔约方172 • 新增9种POPs • 2010年8月26日生效 • 缔约方152(不含中国)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国际汞公约谈判 • 汞公约政府间谈判第一、二次会议已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1年1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和日本千叶召开,即将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将于2011年10月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 • 即将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将于2011年10月底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政府间谈判计划于2013年结束,预计2016年或2017年实现公约的签订。 • 国际汞公约谈判由环保部牵头,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国际汞公约谈判
迈向“无毒环境”:发达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运动迈向“无毒环境”:发达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运动 发达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开端:化学品管理专门立法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欧盟 • 以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制定了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 并逐步完善化学品管理体系。 • 欧盟在对待化学品问题上的措施包括:生产者、使用者与进口者目标责任制;提倡寻找危险化学品的替代物;维持与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提倡非动物实验;将国际社会作为整体考虑;增加对公众提供所有信息和管理系统的透明度等。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欧盟 • 欧盟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REACH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 ),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 • REACH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了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 2001 年2 月,欧盟在现有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体系审议的基础上, 发布了《关于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 白皮书提出建立化学品新政策, 统一监控管理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 以便更加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安全, 实现可持续发展。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欧盟 • RoHS指令(《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 则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CLP(《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法规针对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包装的最终文本,也是欧盟执行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有关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规定的组成部分。 • CLP法规与GHS一脉相承,同时与欧盟REACH法规相辅相成的一部法规。它对REACH法规起到了巩固作用,为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总部荷兰赫尔辛基)维护的注册物质的分类和标签数据库的建立提供了相应规则。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瑞典 • 瑞典在化学品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获取化学品危害信息,主要包括测试、数据收集、危险风险评估等;向使用处理者提供安全及风险信息,包括分类、标识及安全信息表等;化学品的选择,包括替代、禁令及限制等措施;风险评估及减少风险措施。 • 整个化学品管理过程中,政府主要起到的是监督指引的作用,而企业则主要负责保证市场上化学品的安全性和使用安全。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瑞典国家化学品监督署(KEM I) • 瑞典国家化学品监督署是瑞典环境部下属的政府机构, 负责化学品监督管理。它的职责包括: • 在瑞典和欧盟国家推进提高化学品管理水平改善环境标准的法律法规; • 对化学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进行监管, 为地方政府、其他国家政府提供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支持; • 审批农药; • 评估化学品风险, KEM I参与欧盟的化学品评估、分类、标签计划; • 降低化学品风险,瑞典要求化学品的制造商、进口商、使用者了解化学品的风险和预防措施。 • 参与欧盟对有害化学物质实施禁用的行动; • 检查企业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产品注册; 维护化学品及相关产品数据库; 参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有关行动; 发布报告、出版物、刊物; 组织化学品管理相关研讨会; 提供化学品相关统计数据。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美国 • 从1970年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至今,美国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做到了化学品的生命周期管理。 • 例如: OSHA:职业安全健康法 FDCA: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FHSA:联邦有害物质管理法 FWPCA:联邦水污染控制法 TSCA:毒性物质控制法 FEPCA: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HMTA:危险物品运输法 CWA:清洁水法 CPSA:消费品安全法 RCRA: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CAA:清洁空气法法 SARA:附加基金修正复审法 PPA:毒性物质包装及危害预防 CERCLA:环境保护赔偿责任法 FIFRA: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OPA:石油污染法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美国法律、法规涉及到化学品生产、加工处理、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各法律法规有其管辖范围: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加拿大 • 加拿大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体系由联邦和省的法令组成。联邦法律主要有以下5部: • 危害物品法令; • 危害物品管理条例; • 危害物品成份报告条例; • 危害物品资料审核法令; • 危害物品资料审核条例。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加拿大 •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包括: •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法(WHMIS) • 危险产品法(HPA) • 受控产品管理法(CPR) • 成分申报条例(IDL) • 危险物品资料审核法(HMIRA) • 危险物品资料审核条例(HMIRR) • 危险物品资料审核上诉条例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日本 • 1973 年日本制定《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以来, 开始制定相关配套的法律和法规。先后制定了监管普通工业化学品的法律, 包括《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毒物及剧毒物取缔法》、 《放射线伤害防止法》、 《觉醒剂(幻觉剂)取缔法》和《麻药及精神药品取缔法》。与此同时, 建立了以化审法为核心, 辅之以6部普通化学物质法律的初步的化学品法律框架。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此外, 日本又相继制定了监管特定用途化学物质的法律, 如《食品卫生法》、《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饲料安全法》和《药事法》等。 • 为了规范化学物质的排放和废弃, 日本先后制定了《水质污浊防止法》、 《大气污染防止法》、 《特定化学物质环境排出量的把握及管理改善的促进法》和《废弃物处理以及清扫》的相关法律等法律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20世纪80年代以来, 日本更加注重通过制定和完善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 强化对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 基于这一理念, 日本先后制定了《土壤污染对策法》、《火药取缔法》、《海洋污染防止法》、 《消防法》、《建筑基准法》、《恶臭防止法》、 《臭氧层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基本法》和《自然环境保全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的出台,对监管化学物质的排放和防止大气污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1、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日本 • 迄今,日本与化学品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包括: 化学物质控制法 废弃物法 劳动安全卫生法 环境基本法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 高压气体控制法 航空危险货物运输 爆炸物品控制法 消费产品安全法 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及储存规则
2、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据统计, 目前我国拥有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共65项。 • 此外, 国家还颁布了系列有关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运输、包装与标志等安全标准, 有关控制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标准, 共126个。 • 参与管理的部门有公安、质检、环保、商务、建设、铁道、交通、海关和安监等多个部门, 其管理职能呈现多头格局。
2、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2 年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版) 》中,共列入3823 个品种。 • 截止2008 年12 月底,全国共有危化品从业单位305728 家,其中生产单位24055家,储存单位3473 家,经营单位214463 家,运输单位5755 家,使用单位57719 家,废弃处置单位263家。
2、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我国化学品法规体系大致由五个层次部分组成,包括与化学品管理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和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简介 • 为了协调国务院相关部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2007 年6 月中国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 该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安监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等16 个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国务院部委。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涉及8个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第二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环保部门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第六条 职责分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第七十二条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 第七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其他条款中需要向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情况包括: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的情况; • 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 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 • 其他条款中需要向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情况包括: •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定。
4、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 环保部已开展的与《条例》相关工作包括: • (一)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 2005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 •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4、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 (一)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 颁布了以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 (二)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 • 先后颁布了以下标准及导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4、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 (二)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化学品测试导则》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 ……
4、环境保护部开展相关工作 • (三)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 2002年发布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2008年发布《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 • 2010年10月颁布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 同时发布了《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及填表说明》、《新化学物质科学研究备案表及填表说明》和《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报告表及填表说明》等6项实施配套文件
最新动态 • 国务院10月21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涉及化学品管理的规定有: 一、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二、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 问题; (六)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推行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健全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三、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总 结 • 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主要管理措施: 1. 新、改、括建设施和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 2.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的达标排放 3. 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品的环境登记管理和进出口审批 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监管 5. 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鉴定和环境风险评估 6.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7. 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 牵头相关环境国际公约的谈判和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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