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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雨叢談 裹 足

聽雨叢談 裹 足. 【題解】. 本文選自清福格所著《聽雨叢 談》卷七,據中華書局 1984 年點校本。 福格姓馮,字申之,內務府漢軍鑲黃旗人,咸豐年間曾在僧格林沁山東軍中司理營務,後來升任山東莒州知州。作者熟悉清代掌故,多記典章制度,尤詳於滿洲情況。在本文中作者通過引用《癸巳類稿》相關論述和自己的研究,對“裹足”的源起、發展作了較爲詳盡的論證,對我們深入認識這一中國歷史上極爲特異的現象,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婦人纏足,不知伊始。沈約《宋書》 云 ,昔初作履者,婦人員頭,男子方頭。 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李太白詩云: “ 一雙金屐齒,兩足白如霜。 ” 又, “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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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雨叢談 裹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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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聽雨叢談裹 足

  2. 【題解】 • 本文選自清福格所著《聽雨叢 談》卷七,據中華書局1984年點校本。 • 福格姓馮,字申之,內務府漢軍鑲黃旗人,咸豐年間曾在僧格林沁山東軍中司理營務,後來升任山東莒州知州。作者熟悉清代掌故,多記典章制度,尤詳於滿洲情況。在本文中作者通過引用《癸巳類稿》相關論述和自己的研究,對“裹足”的源起、發展作了較爲詳盡的論證,對我們深入認識這一中國歷史上極爲特異的現象,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3. 婦人纏足,不知伊始。沈約《宋書》 云,昔初作履者,婦人員頭,男子方頭。 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李太白詩云: “一雙金屐齒,兩足白如霜。”又,“溪 上白如霜,不著鴉頭襪。” 《雜事秘辛》 寫女瑩身體云,足長八寸,脛跗豐妍, 底平指斂。古云利屣乃舞屣,綿纏乃行纏 裹脛,亦非纏足之謂。杜牧之詩云,“玉 筍裹輕雲”,當是今之男子裹腳帛布之類。若如今之纏足,則指骨枯疊,何有玉筍。白樂天詩云,“小頭鞋履窄衣裳,”人多疑之。余曾見明季朝靴,皆瘦長而銳,又見朝鮮人,其足皆裹束甚瘦,底寬寸餘,更可證古女之舄矣。※ ※舄,始于商周。是一种复底的鞋子。鞋底通用双层,上层用皮、葛为面,下层用木。通常用于祭祀、朝会。男女均可穿着,所用颜色略有差别,大抵与冠服相配,为王(后)及诸侯所穿。

  4. 錢梅谿《叢話》辯此甚晰,大意謂裹足則兩儀不完,有關氣運,紛紛聚訟,自元至今,究未悉自何作俑,窅娘乃舞女,利屣不足爲據也。今舉中夏之大, 莫不趨之若狂,惟八旗女子,例不纏足。京師內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鄉間不裹足者十居三四。東西粵、吳、皖、雲、貴各省,鄉中女子多不纏足。此外各省女子無不纏足,山、陝、甘肅此風最盛。甚至以足之纖鉅,重於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爲恥,夫以爲辱,甚至親串里黨傳爲笑談,女子低顔自覺形穢,相習成風,大可怪也。黟縣俞正燮著《癸巳類稿》一編,辯之甚博,今節錄梗概於左。 上 舄 下 清朝靴

  5. 云劉昫等作志,肯言婦人貴賤履舄及靴,略本《開元禮》序例,下及《唐六典·宮官·尚服》注,謂皇后、太子妃青韈,舄加金飾。開元初或著丈夫靴,開元來,線鞵輕妙便事,惟侍兒乃著履。《通典》禮八十三云,外命婦朝會,至階,脫舄升;設脫履席於東西階下,命婦應升者,階下就席脫舄。南唐裹足,亦僅聞窅娘,《道山新聞》言之最詳。至明人忽有異說,謂古人亦有弓云劉昫等作志,肯言婦人貴賤履舄及靴,略本《開元禮》序例,下及《唐六典·宮官·尚服》注,謂皇后、太子妃青韈,舄加金飾。開元初或著丈夫靴,開元來,線鞵輕妙便事,惟侍兒乃著履。《通典》禮八十三云,外命婦朝會,至階,脫舄升;設脫履席於東西階下,命婦應升者,階下就席脫舄。南唐裹足,亦僅聞窅娘,《道山新聞》言之最詳。至明人忽有異說,謂古人亦有弓 足,其說有二。一者言孝 堂山漢畫,女人足前銳。 今審石刻,男子足亦前銳也。前銳,乃側畫體,且 畫惟方履則見稜。婦人至 晉始方履,漢畫宜前銳也。 又古鏡鑄舞女像,足亦前銳,(魏晋时期四种鞋式) 舞用利屣,屣前銳,非足銳也。

  6. 謝靈運詩云:“可憐誰家婦,臨流濯素足。”《晉書》言成帝時,有晉寧人謁車門,言王和之女,足下有七星,星毛長三寸,當爲天子后。※《南史》云,齊東昏侯鑿金蓮花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蓮花”。此乃寵異神明之詞,如以金蓮花盆濯足之意。後增僞乃云以帛纏足,令行蓮花上。《古樂府》云:“新羅繡行纏,足趺如春妍。”杜牧詩云:“鈿尺裁量減四分,碧琉璃滑裹春雲。” 謝靈運詩云:“可憐誰家婦,臨流濯素足。”《晉書》言成帝時,有晉寧人謁車門,言王和之女,足下有七星,星毛長三寸,當爲天子后。※《南史》云,齊東昏侯鑿金蓮花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蓮花”。此乃寵異神明之詞,如以金蓮花盆濯足之意。後增僞乃云以帛纏足,令行蓮花上。《古樂府》云:“新羅繡行纏,足趺如春妍。”杜牧詩云:“鈿尺裁量減四分,碧琉璃滑裹春雲。” 韓偓詩云:“六寸膚圓光緻緻。”《吳 志·諸葛恪傳》注引恪《别傳》云,母 之於女,恩愛至矣,穿耳附珠,何傷於 仁。若時有裹足,何暇以穿耳爲喻。 ※《晋书》卷29五志下:“成帝咸康五年四月, 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 天来还,得征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门候受辞,辞称姓吕名赐,其言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青丝履(西汉)(实物)

  7. 弓足之事,宋以後則實有可徵※。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爲惻然。《老學庵筆記》云,宣和末,婦人,鞵底尖以二色合成,名曰“錯到底”。《墨莊漫錄》云,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蘇東坡《減字木 弓足之事,宋以後則實有可徵※。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爲惻然。《老學庵筆記》云,宣和末,婦人,鞵底尖以二色合成,名曰“錯到底”。《墨莊漫錄》云,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蘇東坡《減字木 蘭花·贈君猷家姬》云: “兩足 如霜挽紵衣。”又云: “蓮步輕 飛,” 《夢溪筆談》云,王綸家 紫姑神,謂其女履下有穢土,雲 不能載,乃襪而登雲。然則北宋 尚有不裹足者也。 ※辨“徵”與“征”:二字古代 音義不同,絕不互用。徵,1、召, 特指君召臣;2、追問,追究,引申為求人發表意見;3、證明,驗證,引申為預兆;4、讀zhǐ,五音之一(宮商角徵羽);5、通懲,懲戒。 征,1、遠行,如 征夫;2、征伐;3、抽稅。

  8. 《道山新聞》云,窅娘以帛纏足※ ,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是其纖小彎屈向上,非今之弓足向下矣。又《揮麈餘話》云,建炎時,樞密計議官向宗厚纏足極彎,長於鈎拒,王佾戲之,謂腳似楊妃。言朝鞵過彎上,似其時婦人腳也。《宋史·五行志》云,理宗朝,宮妃束足纖直,名“快上 馬”,豈束足之令始自理宗歟?然既纖直,則不弓矣。 ※窅娘:《十国春秋》卷18 南唐四,“列传”有宫人窅 娘事一段,言:窅娘纤丽善 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 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 作品色瑞莲,命窅娘以帛绕 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 素袜舞莲花中,回旋有凌波之态,由是人皆效之。

  9. 《輟耕錄》云,元豐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爲恥,此南宋時事。而《嶺外代答》云,安南國婦人,足加鞵韈,與吾人無異。所謂吾人,今廣西人也。是南宋時嶺外仍不弓足。《輟耕錄》又云,《輟耕錄》云,元豐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爲恥,此南宋時事。而《嶺外代答》云,安南國婦人,足加鞵韈,與吾人無異。所謂吾人,今廣西人也。是南宋時嶺外仍不弓足。《輟耕錄》又云, 程鵬舉宋末被擄,配一官家 女,以所穿鞋易程一履※。 是其時官家亦有不弓足者。 《楓窗小牘》云,汴中自宣 和以後,閨閣花靴弓履,窮 極金翠;今北蕃閨飾復爾, 瘦金蓮方,遍體香,瑩面丸, 皆自北傳南者。是金季 循舊俗,而元時南人亦有不 弓足者也。《湛淵靜語》云,伊川先生後人居池陽,其族婦人皆不纏足。蓋言其族女子不隨流俗也。

  10. 程鹏举故事:见《南村辍耕录》卷4,原文为“【妻贤致贵】程公鹏举,在宋季被虏,于兴元(治陕西汉中)板桥张万户家为奴。张以虏到宦家女某氏妻之。既婚之三日,即窃谓其夫曰:‘观君之才貌,非久在人后者。何不为去计,而甘心于此乎?’夫疑其试己也,诉于张,张命棰之。越三日,复告曰:‘君若去,必可成大器,否则终为人奴耳。’夫愈疑之,又诉于张,张命出之,遂鬻于市人家。妻临行,以所穿绣鞵一,易程一履,泣而曰:‘期执此相见矣。’程感悟,奔归宋。时年十七八,以荫补入官。迨国朝统一海宇,程为陕西行省参知政事,自与妻别,已三十余年,义其为人,未尝再娶。至是,遣人携向之鞵履,往兴元访求之。市家云:‘此妇到吾家,执作甚勤,遇夜未尝解衣以寝,每纺织达旦,毅然莫可犯。吾妻异之,视如己女。将半载,以所成布匹偿原鬻镪物,乞身为尼。吾妻施赀,以成其志,见居城南某庵中。’所遣人即往寻,见,以曝衣为由,故遗鞵履在地。尼见之,询其所从来,曰:‘吾主翁程参政使寻其偶耳。’尼出鞵履示之,合,亟拜曰:‘主母也。’尼曰:‘鞵履复全,吾之愿毕矣。归见程相公与夫人,为道致意。’竟不再出。告以参政未尝娶,终不出。旋报程,移文本省,遣使檄兴元路,路官为具礼,委幙属李克复防护其车舆至陕西,重为夫妇焉。”

  11. 周朝婦人禮履,圓頭高底,底 向上。《晉書·五行志》、《宋書· 五行志》、 《搜神記》、《開元占經》 並云,初作婦人履頭圓,男子履頭方, 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别男女也。《玉 臺新詠》梁皇太子《戲贈麗人》詩 云: “輕裾宜細襇,畫屧重高牆。” 《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云:“履 高疑上砌,裾開特畏風。”王訓《和 簡文帝率爾成詠》詩云:“簡釵新輾 翠,試履逆填牆。”鮑泉詩云:“履 高含響佩,韈輕半隱羅。”皆侈言履 屨底高,應非弓足之製矣。

  12. 明姚士粦撰《見只編》云(在《鹽邑志林》中),米芾有《唐文德皇后遺履圖》,跋曰,以丹羽織成,前後金葉裁雲飾,長尺,底向上三寸許,中有兩系,首綴二珠,蓋古岐頭履也。是高底底向上之證。向上則底下窄,漢人謂之晚下。《釋名》云,晚下如舄,其下晚晚而危,婦人短者著之,可以拜也。拜謂俯也 。 左 明 仇英绘 贵妃晓桩图

  13. 其非高底者曰“遠遊履”。魏曹植《洛神賦》“踐遠遊之文履”是也。其非高底圓頭,則前銳後無跟,名曰屣。《史記·貨殖傳》云,鼓鳴瑟跕屣。《漢書·地理志》云,彈弦跕躧;左思《魏都賦》云,邯鄲躧步,躧即屣也。《漢書》師古注云,屣謂小履之無跟者。唐武德間,婦人多曳屣,亦跕也。唐明皇《楊妃襪銘》云,細細圓圓,窄窄弓弓,脫履露纖妍。屣脫故露襪,婦人足較男子小,故曰纖細圓。 其非高底者曰“遠遊履”。魏曹植《洛神賦》“踐遠遊之文履”是也。其非高底圓頭,則前銳後無跟,名曰屣。《史記·貨殖傳》云,鼓鳴瑟跕屣。《漢書·地理志》云,彈弦跕躧;左思《魏都賦》云,邯鄲躧步,躧即屣也。《漢書》師古注云,屣謂小履之無跟者。唐武德間,婦人多曳屣,亦跕也。唐明皇《楊妃襪銘》云,細細圓圓,窄窄弓弓,脫履露纖妍。屣脫故露襪,婦人足較男子小,故曰纖細圓。 反弹琵琶伎乐 莫高窟第112窟南壁

  14. 《聞見近錄》云,宋神宗開潁邸時,近侍以弓樣靴進,韓維曰:“王安用武靴?”《隋書·禮儀志》,長靿靴,田獵遊豫則服之。是男子武靴亦弓而銳也。其弓向上者謂之鼻,漢《釋名》曰“卬角”;其靴缺前革雍者,《釋名》曰“革索革睪”,皆男女有之。《北夢瑣言》云,王迪被車輾靴鼻逾寸,而不傷腳指,三日後入拜翰林。是靴鼻尖銳而空前也。《聞見近錄》云,宋神宗開潁邸時,近侍以弓樣靴進,韓維曰:“王安用武靴?”《隋書·禮儀志》,長靿靴,田獵遊豫則服之。是男子武靴亦弓而銳也。其弓向上者謂之鼻,漢《釋名》曰“卬角”;其靴缺前革雍者,《釋名》曰“革索革睪”,皆男女有之。《北夢瑣言》云,王迪被車輾靴鼻逾寸,而不傷腳指,三日後入拜翰林。是靴鼻尖銳而空前也。 《宋書·五行志》云,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又 云,孝武之世,幸臣戴法興權亞 人主,造圓頭履,世人莫不效 之。是男女之履式互易,女子惟 大足,故履頭可以改方。 《北 齊書·王湝傳》云,有婦人臨汾 水浣衣,有乘馬人換其新靴,馳 而去,女人持故靴向州言之。足 同,故靴可換。

  15. 古婦人衣長不見足,漢承古制,女人袍旁有曲裾。《元后傳》,絳緣諸於。師古注云,諸於,大掖衣,即絓衣類。此寬衣大襬,唐謂之“燕尾”,明曰:“插擺”,燕服則窄矣。庾信詩云:“小衫纔裹臂,纏弦恰抱腰。”古男子上衣下裳,婦人則不殊裳,衣窄褒長。裳連衣,言從一也。《明史·輿服志》云,婢使,長襖長裙;小婢使,長袖短衣長裙。短衣長裙,爲賤人之古婦人衣長不見足,漢承古制,女人袍旁有曲裾。《元后傳》,絳緣諸於。師古注云,諸於,大掖衣,即絓衣類。此寬衣大襬,唐謂之“燕尾”,明曰:“插擺”,燕服則窄矣。庾信詩云:“小衫纔裹臂,纏弦恰抱腰。”古男子上衣下裳,婦人則不殊裳,衣窄褒長。裳連衣,言從一也。《明史·輿服志》云,婢使,長襖長裙;小婢使,長袖短衣長裙。短衣長裙,爲賤人之 服。古,婦人衣曳地,其不 曳地,則史表著之,若漢文 帝貴人、王莽妻,美惡皆爲 口實。衣曳地則覆履,惟見 底,故底高。順從人,故頭 圓。

  16. 其弓足小而銳者,求之於古,亦有所出,出於古之舞服。徐廣云,利屣,舞屣也。窅娘裹足者,亦舞人也。《南唐書》言,小周后剗襪步香階,手提金縷鞋。是南唐貴人不弓足,弓足出舞利屣明也。南唐弓足,束指就履鼻利處,而纖銳向上。履弓,足不弓也。宋理宗時,束使纖直,其後乃向下,此大略也。 其弓足小而銳者,求之於古,亦有所出,出於古之舞服。徐廣云,利屣,舞屣也。窅娘裹足者,亦舞人也。《南唐書》言,小周后剗襪步香階,手提金縷鞋。是南唐貴人不弓足,弓足出舞利屣明也。南唐弓足,束指就履鼻利處,而纖銳向上。履弓,足不弓也。宋理宗時,束使纖直,其後乃向下,此大略也。 左为唐伯虎绘《 孟蜀宫女图》

  17. 《明史·輿服志》云,皇后青襪舄,飾 以描金雲龍,皂純,每舄首加珠五顆;皇 妃、皇嬪及內命婦青襪舄;皇太子妃、命婦 九品同;宮人則弓樣鞋,上剌小金花。是貴 人不以裹足入制,而宮人弓鞋爲利屣,蓋搬 尖靸鞋耳。 沈德符《 野獲編 》云,向聞禁掖中被 選之女,入內皆解去足紈,别作弓樣,後遇 掃雪人從內拾得宮婢敝履,始信其說不誣。 黃道周《三事記略》云,弘光選婚,懿旨以 上为明宫女图 國母須不束足。則明時制度過南宋遠矣。(或言,前代宮眷,皆不選纏足之女,是以民間爭相裹足,以避選美之令。其說似近理。)

  18. 按:前說古婦人服飾之制,與本朝悉合。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衣通長掩足,輕裾大擺,亦與古裝無異。崇德三年七月,詔禁有效他國裹足重治其罪之制,嗣又定順治二年以後所生女子禁裹足。康熙六年,王文簡(士禛)任禮部員外郎時,條陳時事六件,上之所司,其中馳禁裹足、請復八比兩事,轉奏准行。以王文簡之通達,尚不悟北宋已前無八比取士之制,時海內人材,何等茂蔚;更未考勝國宮中有解釋足紈之制,不尚矯揉。奈何習俗移人,賢者不免,又何怪閨闥女子不可以言語爭論也。鳴呼!以取士之制與女子裹足並陳,謬亦甚矣。按:前說古婦人服飾之制,與本朝悉合。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衣通長掩足,輕裾大擺,亦與古裝無異。崇德三年七月,詔禁有效他國裹足重治其罪之制,嗣又定順治二年以後所生女子禁裹足。康熙六年,王文簡(士禛)任禮部員外郎時,條陳時事六件,上之所司,其中馳禁裹足、請復八比兩事,轉奏准行。以王文簡之通達,尚不悟北宋已前無八比取士之制,時海內人材,何等茂蔚;更未考勝國宮中有解釋足紈之制,不尚矯揉。奈何習俗移人,賢者不免,又何怪閨闥女子不可以言語爭論也。鳴呼!以取士之制與女子裹足並陳,謬亦甚矣。 滿族旗鞋 上为花盆底 下为马蹄底

  19. 又按:古女子冒爲男裝者,自花木蘭而外,《南史·崔慧景傳》,東陽女子婁逞,變服爲丈夫,編遊公卿間,仕至議曹從事;※《北史》楊大眼妻潘氏,戎服從獵,大眼指謂諸將曰:“此潘將軍也。”《太平廣記》載,張詧爲郭汾陽所任使,詧沒,其妻冒爲詧弟,仕至御史大夫;五代西蜀女子黃崇嘏,亦詐爲男子入仕※。凡此冒充男子者甚多,亦可證古之宦族皆不裹足矣。又按:古女子冒爲男裝者,自花木蘭而外,《南史·崔慧景傳》,東陽女子婁逞,變服爲丈夫,編遊公卿間,仕至議曹從事;※《北史》楊大眼妻潘氏,戎服從獵,大眼指謂諸將曰:“此潘將軍也。”《太平廣記》載,張詧爲郭汾陽所任使,詧沒,其妻冒爲詧弟,仕至御史大夫;五代西蜀女子黃崇嘏,亦詐爲男子入仕※。凡此冒充男子者甚多,亦可證古之宦族皆不裹足矣。 ※东阳女子娄逞:史文:先是,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粗知围棋,解文义,遍游公卿,仕至扬州议曹从事。事发,明帝驱令还东。逞始作妇人服而去,叹曰:“如此伎,还为老妪,岂不惜哉。”

  20. 两女子冒男子事:《太平广记》卷367《孟妪》三原县南董店,店东壁。贞元末,有孟妪,年一百余而卒,店人悉曰张大夫店。店有一媪,年只可六十已来,衣黄绸大裘,乌帻,跨门而坐焉。左卫李胄曹,名士广。其妪问广何官,广具答之。其媪曰:“此四卫耳,大好官。”广即问媪曰:“何以言之。”媪曰:“吾年二十六,嫁于张詧为妻。詧为人多力,善骑射。郭汾阳之总朔方,此皆部制之郡,灵夏邠泾岐蒲是焉。吾夫张詧为汾阳所任,请重衣赐,常在汾阳左右。詧之貌酷相类吾。詧卒,汾阳伤之。吾遂伪衣丈夫衣冠,投名为詧弟,请事汾阳。汾阳大喜,令替缺。如此又寡居一十五年。自汾阳之薨,吾已年七十二。军中累奏,兼御史大夫。忽思茕独,遂嫁此店潘老为妇。迩来复诞二子,曰滔,曰渠。滔五十有四,渠年五十有二,是二儿也。”颇每心记之,与子婿王胜,话人间之异者。两女子冒男子事:《太平广记》卷367《孟妪》三原县南董店,店东壁。贞元末,有孟妪,年一百余而卒,店人悉曰张大夫店。店有一媪,年只可六十已来,衣黄绸大裘,乌帻,跨门而坐焉。左卫李胄曹,名士广。其妪问广何官,广具答之。其媪曰:“此四卫耳,大好官。”广即问媪曰:“何以言之。”媪曰:“吾年二十六,嫁于张詧为妻。詧为人多力,善骑射。郭汾阳之总朔方,此皆部制之郡,灵夏邠泾岐蒲是焉。吾夫张詧为汾阳所任,请重衣赐,常在汾阳左右。詧之貌酷相类吾。詧卒,汾阳伤之。吾遂伪衣丈夫衣冠,投名为詧弟,请事汾阳。汾阳大喜,令替缺。如此又寡居一十五年。自汾阳之薨,吾已年七十二。军中累奏,兼御史大夫。忽思茕独,遂嫁此店潘老为妇。迩来复诞二子,曰滔,曰渠。滔五十有四,渠年五十有二,是二儿也。”颇每心记之,与子婿王胜,话人间之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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