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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教学团队. 1. 2. 3. 4. 任务7.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管理. 任务7.4 工程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案例. 任务7.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 的索赔管理. 任务7.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基础知知识. 目 录. 项目 7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 7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 任务目标 】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了解合同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合同管理,掌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知识。 【 教学要求 】. GO. 任务 7.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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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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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教学团队

  2. 1 2 3 4 任务7.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管理 任务7.4 工程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案例 任务7.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管理 任务7.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基础知知识 目 录 项目7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 项目7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 【任务目标】 •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了解合同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合同管理,掌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知识。 • 【教学要求】

  4. GO 任务7.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5.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 (1)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类 •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建设阶段所完成的承包内容划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即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商定的勘察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即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商定的工程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6. 一、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 (2)按照承发包方式(范围)分类 • ①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合同。 • ②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施工等每一项分别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合同。 • ③ 分包合同。经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而订立的合同。

  7. 一、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 (3)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或付款方式)分类 • ①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总价合同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最典型的合同类型。 • 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固定不变,除了业主要求建设项目有重大变更以外,一般不允许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这类合同由于承包人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因此其报价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8.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 ② 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单价合同是指承包人按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指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业主承担工程量变化风险的合同。单价合同中,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得到了合理的分配,因此,这种合同不受工程类型的限制,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③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业主不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而且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

  9. 一、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 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指委托人(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为了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②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指出卖人转移建设工程物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③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指发包人或承包人为防范特定风险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④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指义务人(发包人或承包人)或第三人(或保险公司)与权利人(承包人或发包人)签订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履行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 ① 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 ② 总承包的内容。 • ③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④ 合同履行期限。 • ⑤ 合同价款。 • ⑥ 工程质量与验收。 • ⑦ 合同的变更。 • ⑧ 风险、责任和保险。 • ⑨ 工程保修。 • 10 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 • 11 索赔和争议的处理。 • 12 违约责任。

  11. GO 任务7.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2. 一、 施工合同的订立 • 施工合同的订立,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建立承发包合同关系,通过对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协商而形成合意的过程。 • 1. 订立施工合同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 • ① 平等、自愿原则。 • ② 公平原则。 • ③ 诚实信用原则。 • ④ 合法原则。

  13. 2. 订立工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 • (1)订立工程合同的形式 •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标的金额大,《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4. 2. 订立工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 • (2)订立工程合同的程序 •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要约——承诺。 • ①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不同于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15. (2)订立工程合同的程序 • ②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要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要送达要约人。 • 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得撤销。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6. (3)工程合同文件组成及主要条款 • 不需要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工程合同,合同文件通常就是一份合同或协议书,最多在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书后附一些附件,并说明附件与合同或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工程合同,因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一系列过程,合同文件不单单是一份协议书,通常由以下文件共同组成: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当上述文件间前后矛盾或表达不一致时,以在前的文件为准。

  17. (3)工程合同文件组成及主要条款 • 一般合同应当具备如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 工程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下: • ① 承包范围。建筑安装工程通常分为基础工程(含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合同应明确哪些内容属于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哪些内容是发包方另行发包。 • ② 工期。承发包双方在确定工期时,应当以国家工期定额为基础,根据承发包双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确定合理的工期。工期是指自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期限,双方应对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进行精确的定义,否则,日后易起纠纷。

  18. (3)工程合同文件组成及主要条款 • ③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确定中间交工工程的工期,需与工程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相一致。 • ④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或更高标准,但是应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合同价款。 • ⑤ 合同价款。又称工程造价,通常采用国家或者地方定额的方法进行计算确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承发包双方可以协商自主定价,而无须执行国家、地方定额。 • ⑥ 施工图纸的交付时间。施工图纸的交付时间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严禁随意性的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

  19. (3)工程合同文件组成及主要条款 • ⑦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承发包双方需明确约定哪些材料和设备由发包方供应,以及在材料和设备供应方面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 ⑧ 付款和结算。发包人一般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一定的备料款(又称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进行结算,扣除保修金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 ⑨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合同重要的条款之一。实践中,常见有些发包人为了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迟迟不组织验收或者验而不收。因此,承包人在拟定本条款时,应设法预防上述情况的发生,争取主动。

  20. (3)工程合同文件组成及主要条款 • 10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 11其他条款。工程合同还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安全施工、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双方均要在签订合同时加以明确约定。

  21. 二、跟踪与控制 • 1. 工程合同跟踪 •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中各项任务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 工程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22. 1.合同跟踪 • (1)合同跟踪作用 •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计划和设计)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会由小到大,逐渐积累。合同跟踪可以不断找出偏离,不断地调整合同实施,使之与总目标一致。这是合同控制的主要手段。 • 合同跟踪的作用有: • ① 通过合同实施情况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合同总目标。所以,合同跟踪是调整决策的前导工作。 • ② 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使项目管理人员清楚地了解合同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3. 1. 合同跟踪 • 【案例7.1】我国某承包公司在国外承包一项工程,合同签订时预计该工程能赢利30万美元;开工时,发现合同有些条款不利,估计能持平,即可以不盈不亏;待工程进行了几个月,发现合同很不利,预计要亏损几十万美元;待工期达到一半,再作详细核算,才发现合同极为不利,是个陷阱,预计到工程结束,至少亏损1 000万美元以上。到这时才采取措施,损失已极为惨重。 • 在这个工程中,如果能及早对合同进行分析、跟踪、对比,发现问题并及早采取措施,则可以把握主动权,避免或减少损失。

  24. 1. 合同跟踪 • (2)合同跟踪的依据 • ① 合同及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合同变更文件等是比较的基础,是合同实施的目标和依据。 • ② 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量方结果等。 • ③ 工程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施工现场的巡视、与各种人谈话、召集小组会议、检查工程质量、量方等,是最直观的感性知识,可以更快地发现问题,更能透彻地了解问题,有助于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5. 1. 合同跟踪 • (3)合同跟踪的对象 • ① 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对照合同实施工作表的具体内容,分析该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即: • a.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工作的精度、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作过程中有无其他问题; • b.工程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 c.是否在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 • d.成本有无增加或减少。 • 经过上面的分析,可以找出偏差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发现索赔机会。

  26. 1. 合同跟踪 • ②对工程小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跟踪。工程承包人可以将工程施工任务分解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人完成,但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 •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防止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

  27. 1. 合同跟踪 • ③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 a.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 b.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 c.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28. 1.合同跟踪 • ④ 对工程总体进行跟踪。对工程总体实施状况的跟踪可以通过如下几方面进行: • a.工程整体施工秩序状况。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合同实施必然有问题:现场混乱、拥挤不堪;承包商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供应商之间协调困难;合同事件之间和工程小组之间协调困难;出现事先未考虑到的情况和局面;发生较严重的工程事故等。 • b.已完工程未能通过验收;出现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试生产不成功或达不到预定的生产能力等。 • c.施工进度未能达到预定计划;主要的工程活动出现拖期;在工程周报和月报上,计划与实际进度出现大的偏差。 • d.计划与实际的成本曲线出现大的偏离。

  29. 2.合同控制 • 合同控制是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和纠正的管理活动。 • (1)工程合同控制的日常工作 • 工程合同控制应贯彻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之中,其日常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 ① 参与落实计划。 • ② 协调各方关系。 • ③ 指导合同工作。 • ④ 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

  30. 2. 合同控制 • ⑤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 • ⑥负责工程变更管理。 • ⑦负责工程索赔管理。 • ⑧负责工程文档管理。 • ⑨争议处理。 • (2)合同控制措施 • ① 组织措施。 • ② 技术措施。 • ③ 经济措施。 • ④ 合同措施。

  31. 三、合同变更 • 1.合起变更起因 •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 • 合同内容频繁地变更是工程合同的特点之一。一个较为复杂的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可能有几百项。合同变更一般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 ① 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新的要求。如业主有新的主意,修改项目总计划,削减预算等。 • ② 由于设计的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这可能是由于业主要求变化,也可能是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事先没能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所致。

  32. 1.合起变更起因 • ③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计划变更。 • ④由于产生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 • ⑤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 • ⑥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 ⑦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倒闭或其他原因转让合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变化。

  33. 2. 合同变更范围 • 合同变更是合同实施调整措施的综合体现。 • ① 合同条款的变更。合同条件及合同协议书所定义的双方责权利关系,或一些重大问题的变更,是狭义的合同变更,以前人们定义的合同变更即为这一类。 • ② 工程变更。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工程范围、质量、数量、性质、施工次序和实施方案等作出变更,是最常见和最多的合同变更。 • ③ 合同主体的变更。如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合同责任和权益的转让,或合同主体的变化。

  34. 3. 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 ①尽可能快地作出变更。 • a.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变更指令或变更会谈决议。等待变更为业主责任,通常可提出索赔。 • b.变更指令不能迅速作出,而现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损失。 • ② 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变更指令作出后,承包商应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规范、施工计划、采购计划等,使它们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变更;在相关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实变更指令,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同时又要协调好各方面工作。

  35. 3. 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 ③保存原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业主书面指令,变更后发生的采购合同、发票及实物或现场照片等。 • ④ 进一步分析合同变更的影响。合同变更是索赔机会,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完成索赔处理。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以作为进一步分析的依据和索赔的证据。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对于重大的变更,应先进行索赔谈判,待达成一致后,再实施变更。这里,赔偿协议是关于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36. 3. 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 ⑤合同变更的评审 • 在分析合同变更的相关因素和条件后,应及时进行变更内容的评审,评审包括合理性、合法性、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措施等。 • 由于合同变更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影响大,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所以合同双方都应十分慎重地对待合同变更问题。按照国际工程统计,工程变更是索赔的主要起因。

  37. 4. 合同变更程序和申请 • 合同变更应有一个正规的程序,有一整套申请、审查、批准手续。 • (1)对重大的合同变更,由合同双方签署变更协议确定 • 合同双方经过会谈,对变更所涉及的问题,如变更措施、变更的工作安排、变更所涉及的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处理等达成一致,然后双方签署备忘录、修正案等变更协议。

  38. 4 . 合同变更程序和申请 •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参加者各方定期开会(一般每周一次),商讨研究新出现的问题,讨论对新问题的解决办法。例如,业主希望工程提前竣工,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措施,则可以对加速所采取的措施和费用补偿等进行具体的评审、协商和安排,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赶工协议。 • 有时对于重大问题,需很多次会议协商,通常在最后一次会议上签署变更协议。双方签署的合同变更协议与合同一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法律效力优先于合同文本。

  39. 4. 合同变更程序和申请 • (2)业主或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 在实际工程中,这种变更数量极多,具体表现在: • ① 与变更相关的分项工程尚未开始,只需对工程设计作修改或补充。如事前发现图纸错误、业主对工程有新的要求等。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变更时间比较充裕,价格谈判和变更的落实可有条不紊地进行。 • ② 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正在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业主突然有新的要求。这种变更通常时间很紧迫,甚至可能发生现场停工、等待变更指令等问题。 • ③ 对已经完工的工程进行变更,必须做返工处理。

  40. 4. 合同变更程序和申请 图7.1 工程变更程序

  41. 5. 工程变更申请 •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变更通常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如申请、审查、批准、通知(指令)等。工程变更申请表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按具体工程需要设计,表7.1为某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申请表。

  42. 5. 工程变更申请 表7.1工程变更申请表

  43. 6. 合同价款变更的确定方法 • (1)合同中有的,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2)合同中有类似的,可参照类似价格; •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承包人提出变更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44. 6. 合同价款变更的确定方法 • 【案例7.2】在某国际工程中,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应于××年×月×日开始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承包商的混凝土拌和设备迟迟运不上工地,承包商决定使用商品混凝土,但被业主否决。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混凝土。承包商不得已,只有继续组织设备进场,由此导致施工现场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对此,承包商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而业主以如下两点理由否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 (1)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确定承包商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承包商应遵守。 • (2)拌和设备运不上工地是承包商的失误,他无权要求赔偿。

  45. 最终将争执提交调解人。调解人认为:因为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一定要用工地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施工方案不是合同文件),则商品混凝土只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不必经业主批准。按照惯例,实施工程的方法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在不影响或为了更好地保证合同总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更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业主不得随便干预。在这一前提下,业主拒绝承包商使用商品混凝土,是一个变更指令,对此可以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但该项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当然,承包商不能因为用商品混凝土要求业主补偿任何费用。最终将争执提交调解人。调解人认为:因为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一定要用工地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施工方案不是合同文件),则商品混凝土只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不必经业主批准。按照惯例,实施工程的方法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在不影响或为了更好地保证合同总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更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业主不得随便干预。在这一前提下,业主拒绝承包商使用商品混凝土,是一个变更指令,对此可以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但该项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当然,承包商不能因为用商品混凝土要求业主补偿任何费用。 • 最终,承包商获得了工期和费用补偿。

  46. 四、 信息管理 • 1. 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 • 工程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前期信息、合同原始信息、合同跟踪信息、合同变更信息、合同结束信息。合同前期信息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合同原始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合同编码、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合同参与方、关联合同等静态数据;合同跟踪信息包括合同进度、合同费用(投资/成本)、合同确定的项目质量等动态数据;合同变更信息包括合同变更参与方提出的变更建议、变更方案、变更指令、变更引起的标的变更;合同结束信息包括合同支付、合同结算、合同评价信息、合同归档信息。

  47. 2. 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特点 • (1)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生命周期 • 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生命周期包括合同前期的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合同执行阶段、项目合同结束阶段。工程招投标是工程项目合同形成的过程,这一阶段将产生工程合同的前期信息和合同的原始信息。项目合同执行阶段将合同执行过程中跟踪的进度、费用、质量实际数据与合同目标的原始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执行过程中合同变更的信息进行跟踪记录,并且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合同结束阶段对合同的实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保存,对合同索赔、合同纠纷解决信息进行记录、分析、保存。合同信息在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合同管理全生命周期中流动、传递、变化。

  48. 3. 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特点 • (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工程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子系统。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其他的子系统相关,尤其与进度管理子系统、费用管理子系统、质量管理子系统、范围管理子系统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的信息有着输入/输出的关系,本子系统的输入来自于其他子系统,在本子系统中经过处理、加工、生成的新的信息又是其他子系统的输入信息。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决不是孤立的信息处理,它必须涉及和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部分。

  49. 3. 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特点 • (3)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涉及项目各参与方 • 工程合同根据其不同的类型,有两方合同、三方合同;围绕一个工程项目合同,有多个合同的参与方。一个普通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项目业主方、监理方、承包方;一个大型投资工程项目可能涉及投资方、开发方、业主方、咨询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承包方、设备供应方、分包方等。因此,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要涉及项目的诸多参与方,各参与方的合同管理信息将传递、交换、汇总、整合。

  50. 3.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特点 • (4)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动态性 • 工程合同信息在全生命周期中不是静态的,随着项目的进展,合同目标信息(进度信息、费用信息、质量信息)不断更新。如果合同条件发生变化,合同信息也就随之发生变更。为了控制合同执行,需要根据合同的实际信息和合同变更信息对合同风险进行分析,调整项目管理对策。因此,合同信息的动态特性是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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