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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普選,是你,是我,是衪的事。

民主普選,是你,是我,是衪的事。.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2014 年 3 月 9 日,青衣聖多默堂. 過渡期的代議政 制. 1982 年 9 月,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京,中英兩國就香港 前途 談判由此正式展開 。經過 22 輪的談判,中英在 1984 年 9 月簽定了“ 中英聯合 聲明 ”。 1984 年至 1997 年為政權 交接的過渡期。 聯合 聲明的重點: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和 香港的 管治原則將由“基本法具體 。 中英 雙方會成立“聯合 聯絡小組 ,商討共同關心的問題,以便順利過渡和移交,直 至 200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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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普選,是你,是我,是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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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主普選,是你,是我,是衪的事。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2014年3月9日,青衣聖多默堂

  2. 過渡期的代議政制 • 1982年9月,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京,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談判由此正式展開。經過22輪的談判,中英在1984年9 月簽定了“中英聯合聲明”。 • 1984年至1997年為政權交接的過渡期。 • 聯合聲明的重點: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和香港的管治原則將由“基本法具體。 • 中英雙方會成立“聯合聯絡小組,商討共同關心的問題,以便順利過渡和移交,直至2000年1月。 • 代議政制=間接民主制,是以選舉方法選出代表處理政治事務的制度。 • 為了進一步發展代議政制,港英政府在1984年11月推出“代議政制白皮書”,提出“要在政府中央階層逐步建立一個更直接向港人負責,而又穩固立根於香港的化議政制”,並建議1988年在立法局引入部份議席直選。引起了中方的反對。

  3. 政制民主化是最好的保障 • 根據中方的設想,97主權移交是英方還政於中,而不是還政於民,還政於民的工作應由中方在97後進行。任何政制改革應與基本法銜接,英方任何改革都應先諮詢中方,獲得肯首後方可推行,是為“政制銜接”論。 • 前途問題的出現令部份港人相信,政制民主化是保障香港生活方式的最佳制度保障。 • 由於香港和中國內地的重大差異,通過選舉來建立一個具有民主成份的代議政制,也就成為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主要手段( 雷競璇, 1995)

  4. 1991年通過的《基本法》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 •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基本法》第六十八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立法會產生的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規定。

  5. 2004年人大釋法 • 2004年4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進行解釋,指出香港要改變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除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2/3 立法會議員同意外,還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 • 同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否決了于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中實行普選。 • 根據《基本法》第45條,特首的產生辦法最終會由普選產生,但並未明確的訂立具體的方案和時間表。不過,基本法附件一第七節亦說明了選舉條例可以在2007年或以後被修改。

  6. 從2005-2007年的原地踏步…… • 2005年10月《香港政制發展第五號報告書》: • 建議 2007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人數將由800人增加至1600人; • 2008年香港立法會議席會由60個增加至70個,其中分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各增加5席。分區直選方面,五個選區將各自增加1席;功能組別方面,區議會代表將由1席增加至6席。 • 報告沒有提到是否在2007、2008年的後一輪選舉中實現普選或雙普選。 • 泛民主派認為方案並沒有普選時間表和路線圖,拒絕接受。2005年12月,立法會以34票贊成,24票反對否決了方案。 • 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以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普選問題的決定》: • 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及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

  7. 2010年政改方案 2010年4月《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 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建議,選舉委員會的選舉委員人數將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四大界別各增加100人。 • 2012年香港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立法會議席會由60個增加至70個,其中分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各增加5席。 • 功能組別方面,區議會代表將由1席增加至6席,新增五個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都由一人一票產生。

  8. 2013年-2014年 佔領中環?

  9. 喬曉陽:對抗中央 不可做特首 泛民要入閘 須放棄逢中央必反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首次表態,與中央政府對抗,包括反對國家政治體制的人不可成為香港特首,這是中央底綫;泛民能否入閘,視乎他們是否放棄逢中必反立場,並以實際行動證明,不做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的事。

  10. 無普選,有篩選 • 喬曉陽:1987年鄧小平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曾經鮮明地提出,「我們說,這些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嗎?」這是個反問句,回答應是「不一定」,所以實際上是在告誡我們,將來行政長官普選時,一定要選出愛國愛港的人。 • 張德江3月4日與政協委員會面時,指香港只是直轄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高度自治是中央和法律授予,但高度自治非完全自治,中央不是授權以後就甚麼都不管。 • 全國政協委員譚耀宗引述張指,張並無提及公民提名,但就對對香港提出三點希望,包括求同存異、增強團結;在法治基礎上推進民主;及提升本港競爭力去改善民生,又表明普選時「選出來的特首要愛國愛港是不言而喻,而且是必須的」。 • 3月6日張德江再與港區人大會面,為香港普選提出「一個立場,三個符合」,中央立場是支持香港按《基本法》發展民主,三符合是普選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基本法》規定,以及符合愛國愛港標準。 • 香港不能硬搬西方普選模式,否則「水土不服」,墮入「民主陷阱」,引發災難性後果,又暗指佔中搞亂香港、泛民在普選問題上叫價太高。

  11. 泛民先收貨? • 港區人大大代表團團長譚惠珠指,中央收回香港前在《基本法》提到要實行普選,所以「普選係中央賦予香港,並非其他派別爭取而來」 •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在北京亦呼籲泛民妥協,不要堅持公民提名,認為假使泛民未能於17年入閘,市民也可透過投白票表態,「有個可能性我係個個(候選人)都唔鍾意,我都可以去投票,但係嗰張就係一張白票,咁都係我表達咗意願,𠵱家係冇機會俾你表達」,又警告若政改否決,就要「用番選梁振英特首嗰套方法,選番我哋下一屆嘅行政長官」,認為這非港人所願。 • 身兼行會成員的港區人大代表陳智思:感到中央在政改問題上越趨保守,如果雙方各不相讓,政制很大機會將原地踏步。另有建制派人士透露,中央也關注是否悉數泛民也會按民間投票結果在立法會投票,對泛民的不信任態度也影響談判。 • 近來,亦有不少建制派人士游說泛民先收貨,讓市民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日後再作改善。

  12. 沒有民主的香港 • 新聞自由的退步(消失的突發新聞,商人主導,新聞工作者自我審查) • 警察城市:政治檢控數字上升,中西區區議會 • 沒有限制的自由行,旅遊城市令本土生活失去自主性 • 財富分配不均:特區政府花費610萬元為飛龍標誌翻新,加上三色彩帶的設計費占140萬元,其餘單是顧問費及找影星周潤發拍攝宣傳片就花費逾300萬。而2001年,政府設計一個飛龍標誌用了公帑900萬元,前後花了逾二千萬元公帑設計及推廣,而且未經廣泛諮詢,被狠批黑箱作業及浪費公帑 • 紅加東減顧問費; • 功能組別繼續控制立法會; • 小數人的民主,對大多數人施行的暴力。

  13. 為了普選 香港人可以去到幾盡?陳聰8月27聲音專欄 (昨天講到馬尼拉事件的追究工作,「為了香港人的公義,梁振英可以去到幾盡」?原來,答案是開了23次會。當然,梁振英可以叫保安局「再去盡D」,「再開多幾次會」,「為了普選,戴耀庭可以去到幾盡?」佔領中環!「為了普選,何濼生可以去到幾盡?」何濼生話自己是文人,都是繼續做宣傳工作吧!「為了佔中,周融可以去到幾盡?」他前兩天說,如果佔中發生,他會移民!在佔中議題上,我不會選擇批評那些不支持佔中的人,因為不支持佔中,也不代表他不爭取普選,只是反映出普選對他來說,其實並不是重要!故此,「去到幾盡」,其實反映住那東西對你來說「有幾重要」!為了香港人的公義,梁振英可以去到最盡,開會23次!」「為了普選,香港人可以去到幾盡?」當然,親身佔中已算好盡。其實,支持佔中,對於香港人來說,都已經幾盡下!

  14. 普選之行,始於足下有一分熱,發一分光民主長路,攜手同行普選之行,始於足下有一分熱,發一分光民主長路,攜手同行 • 「和平佔中」運動一直強調,如果政府繼續以漠視和抗拒的態度,拒絕由民間提出的方案,才會以「公民抗命」方式佔領中環。 • 過去每年的七一和六四,不少市民都願意利用一天假期或放工後去參與支持,甚至捐款令這些活動可延續下去。但原來這些付出,都不足以扭轉香港目前政制的困局,我們需要付出和投入更多,甚至付上人身自由。 • 為了香港的民主和自由,為了基層市民的福祉,我們願意行前多一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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