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保险公司会计

保险公司会计. 侯旭华教授. 参考资料: 保险公司会计 ( 第三版 ), 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 978-7-309-07000-2/F.1549 保险公司会计习题指南,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 978-7-309-06891-7 /F.1573 ( 附答案) 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精析-新会计准则下的解读,侯旭华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5252-3/F.4812. 第三节 寿险业务的核算. 一、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特点和要求 二、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核算 三、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Download Presentation

保险公司会计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保险公司会计 侯旭华教授

  2. 参考资料: • 保险公司会计(第三版), 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ISBN 978-7-309-07000-2/F.1549 • 保险公司会计习题指南,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9-06891-7 /F.1573 (附答案) • 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精析-新会计准则下的解读,侯旭华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5252-3/F.4812

  3. 第三节寿险业务的核算 一、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特点和要求 二、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核算 三、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四、寿险原保险合同其他业务的核算 五、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4. 第三节寿险业务的核算 • 学习目标 • 学习了本章后,你应该能够: • 1.了解寿险业务的核算特点和要求 • 2.掌握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和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 3. 掌握寿险业务其他业务的核算 • 4.掌握寿险业务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5. 一、寿险业务的核算特点和要求 • (一)寿险业务的核算特点 • 1.会计核算依靠保险精算 • 2.责任准备金核算占有重要地位 • 3.关心远期比关心近期更重要

  6. 4.寿险盈利计算具有特殊性 确定保险费率时按标准成本: 纯保费 死亡保险费:预定死亡率→抵付当年保险金给付 储蓄保险费:预定利率 →逐步积累用于将来保 险金给付 附加保费:预定费用率→业务费用的来源 实际与预定有差距,形成“三差” 死差益损=(预定死亡率一实际死亡率)×死亡保险费 利差益损=(实际利率一预定利率)×责任准备金 费差益损=(预定费用率一实际费用率)×保险费总额

  7. (二)寿险业务会计核算的要求 • 1.日常会计核算强调风险控制 • 2.会计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 3.实行按险种核算损益办法

  8. 二、 寿险业务保费收入核算 (一)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 1.实收保费的核算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2.预收保费的核算 预收保费时: •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预收保费 以后每月将预收保费转为实现的保费收入时: • 借: 预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9. 3.应收保费的核算 • 对于寿险保费,保单宽限期内欠缴的保费,作应收保费处理。实际收到且属于约定金额范围的保费时冲减应收保费。 4.失效保单收入 • 宽限期外仍未补缴保费及利息的保单丧失保单效力,二年内补缴,保单可以恢复效力。

  10. 5.自动垫缴保费 • 保单保费交足二年,已有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逾期未继续缴费,保险人按其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使保单继续有效。 • 公司垫缴保费时: 借:垫缴保费 贷:保费收入 收回垫缴保费及利息时: • 借:库存现金 贷:垫缴保费 利息收入

  11. 6 .趸交保费 • .一次性确认保费收入。 • .年终决算对不属于本年度的保费收入部分通过寿险责任准备金调整。

  12. 三、寿险业务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一)保险金给付的构成 .有借款的必须先结清借款. .合同终止的保单必须收回注销 .投保人有预交保费的,应退回预交部分。 .包括满期给付、死亡给付、伤残给付、 医疗给付、年金给付 。

  13. (二)科目设置 • 应设置“赔付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费用)科目,该科目应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设置明细账。保险公司也可单独设置“满期给付”、“死亡给付”、 “伤残给付”、 “医疗给付”和“年金给付”科目进行核算。“死亡给付”、 “伤残给付”、 “医疗给付”这三个科目也可合并为“死伤医疗给付”一个科目。

  14. (三)账务处理 给付保险金时: • 借:赔付支出—××给付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如有保单质押贷款未归还或保费未交: • 借:赔付支出—××给付 • 贷 :保户质押贷款 • 利息收入 • 保费收入(应收保费) •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如有保户预交保费: • 借:赔付支出—××给付 • 预收保费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5. 四、 寿险业务其他业务的核算 • (一)加保的核算(同投保) • (二)退保的核算 • 寿险合同发在犹豫期间发生的退保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相关的保费返回保户,冲减当期保费收入。寿险犹豫期后,保单正式生效,发生的退保,应按保单持有期间累积而得的保单现金价值支付给保户,确认为退保费支出,作为“退保金”单独反映。

  16. 支付退保金时: • 借:退保金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如有保单质押贷款未归还或保费未交: • 借:退保金 • 贷:保户质押贷款 • 利息收入 • 保费收入(应收保费) •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如有保户预交保费: • 借:退保金 • 预收保费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7. 五、 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核算(一)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概念和构成 • 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是指公司售出的保单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在向受益人支付赔偿或给付以前,公司提取的偿付准备。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二)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性质 • 寿险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本质就是将早期多收的保费提存出来,用以弥补晚期少收的保费,以便将来履行给付的义务。 • (三)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算 • (1)过去法。 • (2)将来法。 • (四)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现行精算假定 • (五)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充足性测试

  18. (六)科目设置 • 1.“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 “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核算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再保险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寿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应按保险合同及险种设置明细账。公司也可以单独设置“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19. 2.“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 “提取保险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对寿险合同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再保险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寿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应按保险合同及险种设置明细账。公司也可以单独设置“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和“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20. (七)账务处理 经精算部门计算,本期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 借: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给付保险金或退保时: 借: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1. 谢谢,再见! Email:cshxhabc@126.com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