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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 選課說明會 102.12.11( 恩 404 教室 )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 選課說明會 102.12.11( 恩 404 教室 ). 選課日程. 優先選課身分 - 完成「教師教學意見調查」填寫者 ( 每日上午 9 時至隔日上午 7 時 ) 應屆畢業生或經核准修習 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者 ,可於選課期間於選課系統內 加選 1~2 科,最高不得多於 30 學分,第一階段選課期間 始得於選課系統中 加選課程至 30 學分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者,則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 始得於選課系統中 加選課程至 30 學分 。 但不包括修習學分學程者。. 選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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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 選課說明會 102.12.11( 恩 404 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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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2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說明會 102.12.11(恩404教室)

  2. 選課日程 • 優先選課身分-完成「教師教學意見調查」填寫者(每日上午9時至隔日上午7時) • 應屆畢業生或經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者,可於選課期間於選課系統內加選1~2科,最高不得多於30學分,第一階段選課期間始得於選課系統中加選課程至30學分 •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則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始得於選課系統中加選課程至30學分。但不包括修習學分學程者。

  3. 選課注意事項 網址 https://mycourse.pccu.edu.tw/ • 凡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課程(含共同科目),建議先修習及格。 • 凡有先後修習順序之課程,應依序修習,否將不予承認該學分; 重修者得以併修。 • 含實驗、實習之課程,未修正課者,不得先修實驗、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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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修課相關規定 請務必先行閱讀相關法規:本校選課須知、本校選課辦法、本系選課注意事項。

  6. 第二條 本校服務學習分類如下: • 一、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係指由總務處規劃,從事實驗室管理、博物館服務志工、圖書館服務志工、校園環境維護、教室清潔管理、資訊服務支援、資訊技術支援、美工文宣設計、文書處理等協助行政或校園公共事務服務之服務學習等。 • 二、專業課程服務學習:係指於各系開設之課程中,融入服務學習教學方法,安排學生從事與課程相關之專業性或公益性服務之服務學習等。 • 三、學生課外服務學習:係指參與本校學務處或學生社團規劃辦理之平日社團服務學習隊、帶動中小學發展計畫服務隊、寒暑假假期服務隊、國際志工服務隊及學生自組服務學習隊等。 大一必須參與1學期「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且大二以上於在學期間至少應參與1學期「服務學習」,始得畢業。

  7. 本系規定畢業門檻 1. 畢業前參加食品營養相關演講4場,其中至少1場為校外研討會或演講。 2. 畢業前每學期需閱讀至少1本由本系建議書籍,並提出每篇至少500字報告,或畢業前閱讀8本由本系建議書籍。

  8. 共同課程

  9. 10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通識學分28學分 1. 語 文 領 域 : 10學分(國文必修4學分)(外文類必修4/2學分) 2.其他通識領域: 18學分(歷史類必修2學分)電腦資訊類必修 4學分 共同科目(農企業倫理課程:4學分;統計學3學分) 1.「環境與生態」、 「化學」、 「統計學」不可選。 2. 本系專業課程與通識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者,不計入通識學分。

  10. 「電腦資訊」課程修習規定 大一必修課程,應修習2門不同之課程,共4學分。

  11. 體育課為大學日間部一、二、三年級學生必修之0學分課程;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且以一門為原則體育課為大學日間部一、二、三年級學生必修之0學分課程;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且以一門為原則 • 一年級體育為全學年課程,若學期不及格,需上學期補上學期、下學期補下學期(限補修大一體育)。 • 興趣選項體育課程若不及格,得於次學期起任何一個學期補修(不限原科目)。重(補)修體育課程,每學期最多加選一門(同學期內之二門課程項目不得相同)。 • 二、三年級任何一學期中未選修體育課者,不得於往後任一學期同時選修二門『體育』課,得於四年級上、下學期順延修課。例:若於二下未修體育課者,不得於三上或三下任一學期選修二門體育課,得於四上時再修體育程 • 大四學生或延畢生每學期至多選(補)修二門體育課程。

  12. 軍訓一年級上學期為必修課程(0學分) • 其餘每學期2學分之軍訓選修課程,本系不列入畢業學分。 • 有意報考預官者,應修足四個學期軍訓。大一軍訓為學期必修,可於另一學期選修「軍訓選修」一科。 • 男生選修護理課程者,國防部不同意辦理折抵役期,唯仍適用於預官考選資格。

  13. 專業課程隔年開課程說明

  14. 本系承認外系學分表

  15. 營養師實習 • 請同學務必儘早規劃自己的課業,要能維持一定的成績水準,特別是營養師考試科目(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膳食療養學、食品衛生與安全、公共衛生營養學、團體膳食製備與供應)。 • 另本系所開設與營養師相關科目如「生物學」、「膳食計劃」、「公共衛生營養學」、「膳食療養學(二)及其實習」、「營養評估」、「團體膳食製備與供應及實習」、「食品安全與安全」等科目雖為選修,建議同學要修,以免將來在申請實習、考試及從事營養師工作時產生困擾。 • 若因在校成績未達醫院要求/申請時遭醫院退件,將失去實習機會,而無法報考營養師,請學生自行負責。

  16. 實習學分/時數及學習活動 一百零四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適者

  17. 食品技師

  18. 本系學程 跨領域學分學程─ • 「多元療癒幸福」學程 • 「食品科技」學程(報考102年專技高考) 專業學分學程─ • 「生活保健」學程(本系學生不可選修) 本系與他系合開之學程─ • 「生物技術」學程 • 「觀光餐飲服務管理」學程

  19. 多元療癒幸福學程 一、宗旨 • 本學程主要在培育「多元療癒」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於原科系專長外之第二專長,以其學生得以增加多元療癒相關領域知識,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二、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 課程科目詳見附表。 • 核心必備課程,必修學分2學分;進階課程選修10學分。需於各學群中各選修一門課。 • 本學程不另外加收學分費。

  20. 多元療癒幸福學程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12學分

  21. 食品科技學程 一、宗旨 • 培育「食品科技」專業人才,得以符合考選部「食品技師」一百零二年始應考資格。 二、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 課程科目詳見附表。 • 核心必備課程,必修學分12學分; 進階課程選修8學分;完成本學程至少需修滿20學分。進階課程中,5.食品衛生領域、6.食品工程領域、7.食品營養領域三領域,每一領域至少各選修一門課。 • 若與原系所之必修課程相同,則最多可抵免本學程課程10個學分。 • 本學程不另外加收學分費。

  22. 食品科技學程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20學分

  23. 生物技術學程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16學分

  24. 生物技術學程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16學分

  25. 觀光餐飲服務管理學程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26學分

  26. 觀光餐飲服務管理學程

  27. 觀光餐飲服務管理學程

  28. 徐如音28610511EXT.31705大功館210室 crfnhs@dep.pccu.edu.tw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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