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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我以死 ( 關瑞至博士 )

息我以死 ( 關瑞至博士 ). 安樂死問題越來越受重視,原因有二:. 人的壽命越來越長 世人對自我尊嚴感的感受越來越深:個人主義在現化社會裡比集體主義受歡迎. 幾個具爭議個案. 交通意外傷者求神槍手朋友結束其痛苦 zombie. 死亡的定義與概念: (程煉 《 倫理學關鍵詞 》. 定義:心死亡、腦幹死亡 ( 為操作方便或實用目的而作 的定義 ) 概念:很統一,就是生命的永久失去,亦即人死不能復生. 死亡的體驗. Kübler-Ross ( On Death and Dying, 1969): Denial, anger, barg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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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我以死 ( 關瑞至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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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息我以死(關瑞至博士)

  2. 安樂死問題越來越受重視,原因有二: • 人的壽命越來越長 • 世人對自我尊嚴感的感受越來越深:個人主義在現化社會裡比集體主義受歡迎

  3. 幾個具爭議個案 • 交通意外傷者求神槍手朋友結束其痛苦 • zombie

  4. 死亡的定義與概念:(程煉《倫理學關鍵詞》 • 定義:心死亡、腦幹死亡 (為操作方便或實用目的而作 的定義) • 概念:很統一,就是生命的永久失去,亦即人死不能復生

  5. 死亡的體驗 • Kübler-Ross (On Death and Dying, 1969): • Denial, • anger, • bargaining, • depression and • acceptance

  6. 死亡的感受 • 死亡的過程是令人痛苦(包括親友為自己之死亡的悲痛) • 快樂的消失 • 空虛孤寂的情緒 • 人生意義、價值和生前一切努力及事功的喪失 • 死後歸宿不可知 • 對親人的責任未盡 • 伊壁鳩魯:一切感覺的消失 (死亡剝奪了生存一切可能的善;感覺指對一切善的感覺)

  7. 安樂死的定義 :一 • Definition: (“Philosophy for As and A2”) 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 defines ‘euthanasia’ as ‘the painless killing of a patient suffering from an incurable and painful disease or in an irreversible coma’. ‘Euthanasia’ comes from two Greek words, eu-, a prefix meaning ‘good’ or ‘well’, and thanatos, meaning ‘death’. Literally speaking, when someone undergoes euthanasia, his or her death is good. Normally, for death to be good, living would need to be worse than death. We can understand that the two conditions the definition describes – incurable, painful disease and irreversible coma – are two of the most important ways living can be worse than dying. In these cases, we might say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This is why euthanasia is also called ‘mercy killing’.

  8. 定義一的優劣 • 缺點:排除了所有形式的被動安樂死(見下) • 優點:指出安樂死的要求與生/死之間的落差的關係

  9. 死比生好的原因 • 安樂死,即死得安樂。英語 euthanasia中,eu即good;thanatos即death。 死而要好,即預設了生比死差。一般而言,生不會比死差,因此,必須要生比死差,才會捨生取死。要如此,則要生的狀況滿足幾個條件: • 面對極大的肉體痛苦 (如:疾病、饑餓、飽受折磨) • 面對極大的心理痛苦 (如:生無可戀:慾望得不到滿足、自我形象的崩潰) • 生存帶來的經濟利益不及死亡 (如:死後別人可得到經濟賠償) • 個體的生存帶來的社會利益不及死亡 (如:利他行為 / 恐怖主義自殺行為)

  10. 定義二 • 患不治之症的患者在危重瀕死狀態時,由於軀體和精神的極端痛苦難以忍受,在患者或其家屬的合理及迫切要求下,經過醫生、權威的醫學專家機構鑒定確定,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程式,用人為的仁慈的醫學方法使患者在無痛苦狀態下度過死亡階段而終結生命的全過程

  11. 安樂死分類

  12. 西方學術界如何看安樂死 • 醫學界 • 法律界 • 宗教界 • 哲學界

  13. 醫學界 • 贊成的理由: • 當生命的品質過低,且不能逆轉時,不應付出高昂醫療代價 • 安樂死幫助病人結束生命,免除臨終的痛苦,符合病人的利益 • (有功利主義色彩) 主動結束必然要死亡的生命不僅可以免除病人死亡前的痛苦掙扎,而且減輕了家屬的和精神負擔。同時,又可以避免衛生資源的浪費,從而可以將有限的衛生資源用於能挽救的病人和人們的衛生保健上。以上體現了對病人負責和對社會負責的一致性

  14. 反對的理由: • 醫務人員的職責是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而實施安樂死與此職責相衝突,並且還可能被出於一定的、經濟目的所利用而將安樂死作為變相殺人的手段 • 康得式義務論的反駁:安樂死的客觀效果,並不能作為實施安樂死的動機或直接目的 • 從功利主義出發,反而可能得出相反結論:使臨終病人感到活著成為別人的包袱,從而對他們形成一種潛在的壓力,使之為家庭、社會而非發自內心的要求安樂死

  15. 只有部門才能量罪結束人的生命,其他任何部門(如醫藥衛生部)和個人(如醫生)都沒有這個權利 • 安樂死也有可能錯過三個機會:病人病情改善的機會;繼續救治可望恢復的機會;有可能發現某種新技術使該病得到治癒的機會

  16. 法律界 • 贊成的理由: • 安樂死立法符合人的尊嚴、人道主義和社會公正的原則 • 對安樂死的對象本人、家屬及社會都是有益的 • 安樂死立法已具備了廣泛的群眾基礎 • 人有生存的權利,也應有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人的生命權不是單純的生存權,還應包含死亡方式的選擇權。安樂死是對人死亡方式選擇權的尊重,也是人類對生命權認識的昇華

  17. 反對的理由: • 安樂死物件的選取標準是什麼 • 安樂死的內涵是什麼及被調查者、醫務工作者是否清楚 • 眾多有關調查問卷在設計上存在著缺陷,它只給被調查者提供贊成或不贊成安樂死的兩種選擇,如果同時還提供諸如臨終關懷、在醫生和群體(病人、社會團體等)的支援下與病魔抗爭等其他選擇,結果可能不同

  18. 即使是確有安樂死意願的患者,他們中究竟有多少人是以平靜的、真正出自內心意願的態度去選擇安樂死的即使是確有安樂死意願的患者,他們中究竟有多少人是以平靜的、真正出自內心意願的態度去選擇安樂死的 • 安樂死是否會為借機殺人開方便之門 • 人們是否有權利要求實施安樂死 • 即使人有權利要求實施安樂死,但只有部門才能量罪結束人的生命,其他任何部門(如醫藥衛生部)和個人(如醫生)都沒有這個權利,而安樂死與此相悖

  19. 宗教界 • 反對的理由 • 只有上帝有掌管生命的權利

  20. 贊成的理由 • 有以下可能:上帝(以其不隱病人痛苦之慈心)要藉著人手將一生命結束,所以安樂死是履行神聖指令的宗教行為 • 創世記中亞當夏娃在智慧樹與生命樹之間選擇了前者,體現了生存的尊嚴是首要的,比生命(甚至長生不死)更重要

  21. 哲學界 :應用倫理學 • 生命質量(及尊嚴)問題VS.生命本身問題 (即所謂生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信念)

  22. 反對的理由 : • 安樂死違背了醫生救死扶傷的天職 • 安樂死是故意毀滅生命的行為,是變相的殺人,是對人性的踐踏 • 安樂死是否會為逃避贍養老人提供藉口 • 滑坡效應(slippery slope effect)

  23. 贊成的理由 • Dignity: • 亞當夏娃的選擇(見上) • 以安樂死的方式結束品質極低的生命,正是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 • 功利主義:安樂死有利於衛生資源的合理分配 • 痛苦的免除(Painlessness)

  24. 後設倫理學 • 反對的理由 • 生命是神性的(The sanctity of Life) • 康德式義務論:殺人是內在地(intrinsically)錯誤,因以人為可任生死的物,使自我淪為他者 • 自殺的決定很難是澈底基於理性而作出的,可受不謹慎、不周全的考慮、誤導,又或對未來不準確的預測所左右

  25. 贊成的理由 • 自主性乃個體人格的界定性特徵(Autonomy as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s of personhood) • 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應擁有決定自己生死的自由 • 否定「安樂死」就等如是否定「自由死亡」。若「自由死亡」是personhood的一個重要界定性特徵,則對之否定就是對personhood的戕害

  26. 各種贊成安樂死主張的共同論證結構: • 邏輯上的論證 • 1. 正常身體狀態(normal physical state, Sp)是生命質素(Lq)的必要條件 • 2. Sp定義=一個相對地免於痛苦(生理上/心理上)的狀態 • 3. Lq是生存意義(Lm)的必要條件 • 4. Lm是生存價值(Ve) 的必要條件 • 5. ∵ -Sp  -Lq • 6. -Lq  -Lm • 7. -Lm  -Ve • 8. ∴ -Sp  -Ve (生存價值被否定) • 9. ∴ 安樂死可被接受

  27. 倫理學上的論證 • 擁有一樣東西X就等如對之擁有決定權或相關權利 • 若果生命可被視為X的一個樣本,則擁有生命就等如對之擁有決定權或相關權利 • 若決定權包括放棄權,則擁有生命就等如擁有放棄生命的權利

  28. 道家生死觀 • 道家總體哲學: 道法自然

  29. 對道的理解 • 道的特性 • 無名無相無色無味 • 不為語言所掌握(語言者,乃人以執定的方式了別萬物之大法也)

  30. 道與萬物的關係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 道生之,(以)德畜之 • 反者道之動也

  31. 自然四義: • 大自然 • 他然 • 萬物的本真狀態 • 自然=無為 (「無為」:無人之作為;「無不為」:道遍潤萬物,細而無聲)

  32. 「道法自然」對人之意義: • 反對人為干預 • 不作人為價值判斷 • 順自然之性而為

  33. 老子生死觀的論證結構: • 1. 道是最高的存在 • 2.自然乃道之理及本質 • 3. 萬事萬物依道之理運作 • 4. 依(2)、(3),∴萬事萬物依自然之理運作 • 5. 生死乃萬事萬物之一事 • 6. 依(4)、(5),∴生死依自然之理運作

  34. 莊子 • :死無可懼

  35. 死之描述 • 大宗師:俄而子來有病,喘喘然將死,其妻子環而泣之。子犁往問之曰:“叱!避!無怛化!”倚其戶與之語曰:“偉哉造物!又將奚以汝為?將奚以汝適?以汝為鼠肝乎?以汝為蟲臂乎?

  36. 齊物:予惡乎知說生之非惑邪?予惡乎知惡死之非弱喪而不知歸者邪?麗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晉國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於至所,與王同筐床,食芻豢,而後悔其泣也。予惡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蔪生乎!齊物:予惡乎知說生之非惑邪?予惡乎知惡死之非弱喪而不知歸者邪?麗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晉國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於至所,與王同筐床,食芻豢,而後悔其泣也。予惡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蔪生乎!

  37. 道與生死 • 秋水:道無始終,物有死生,不恃其成 • 大宗師:假於異物,託於同體(萬物雖異,但其相異只是假相[‘假’即託即借,非為真假之假,然託於彼亦意含其非為本相也],其實質俱為道的不同表現而已)

  38. 死之氣化轉變 • 至樂:莊子妻死,惠子弔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與人居,長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莊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然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

  39. 齊物: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同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貿!周與胡蝶,則必然有分矣。此之謂物化。齊物: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同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貿!周與胡蝶,則必然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 知北游: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生死僅為氣聚氣散之別,而氣散而後又聚,則知生死並非絕對的對待,而為相互變動的狀態而已)

  40. 至樂: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至樂: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 • 天道:其死也物化 • 至樂:死生為晝夜 • 田子方:日出東方,而入於西極,萬物莫不比方,有目有趾者,待是而後成丐,是出則存,是入而亡。萬物亦然,有待也而死,有待也而生,吾一受其形,而不化以待盡,效物而動,日夜無隙,而不知其所終

  41. 生死齊一 • 大宗師:知生死存亡之一體者 • 齊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 天地:其死,生也 • 知北游: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徒,孰知其紀

  42. 不悅生,不畏死 • 大宗師: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載、勞、佚,仍未止息,直至死亡之至,才讓人得到最徹底的休息,因而死亡是大自然給人的恩澤,而非咒詛,故面對死亡,人應倒屣相迎,而不是畏之懼之) • 秋水: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生死不是問題,如何看生死、從哪個角度看生死才是問題) • 德充符:安時而處順

  43. 莊子生死觀的論證結構: • 1. 道無終始 • 2. 道為萬物之母 • 3. 為萬物之母者無足懼 • 4. 凡為道的體現皆無足懼 • 5. 轉化原則為道的體現 • 6. 晝夜循環為轉化原則的體現 • 7. 死生如晝夜 • 8. 依(6)、(7),∴死生亦為轉化原則的體現 • 9. 依(5)、(4),∴轉化原則無足懼 • 10. 依(8)、(9),∴死生無足懼

  44. 道家安樂死觀 • 道家以外種種學術、醫學或法律的討論,都具有一個共同點,亦即以死亡為他者的經歷,可稱為「死亡經驗的外部化」或「異化」。但此共同點正就是道家的反面,亦即道家是以己身的經歷參與進死亡之中,因而其主張具有存在主義式的第一身體驗,更能使人從死亡陰影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從而得以擺脫精神上的痛苦

  45. 道家立場指導原則: • 反對人為干預死亡過程 • 反對人為延續生命(對「反對安樂死」的反對): • 不以人助天(大宗師)

  46. 反對人為主動安樂死:無以人滅天,無以故滅命(德充符)反對人為主動安樂死:無以人滅天,無以故滅命(德充符) • 論證結構: • 1. 道法自然 • 2. 凡違反自然的行為/活動均與道相悖 • 3.任何違反自然的死亡均是違反自然的行為/活動 • 4.依(2)、(3),∴任何違反自然的死亡均與道相悖 • 凡在病人未自然死亡前主動終結病人生命而導致的死亡均是違反自然的死亡 • 主動安樂死就是在病人未自然死亡前主動終結病人生命而導致死亡 • 依(2)至(6),∴主動安樂死與道相悖

  47. 贊成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 • 論證結構: • 1. 道法自然 • 2. 任何合於自然的行為/活動就是法自然 • 3. 任何合於自然的行為/活動均與道相符 • 4. 任何合於自然的死亡均是合於自然的行為/活動 • 5. 依(2)、(3)、(4),∴任何合於自然的死亡均與道相符 • 6. 凡聽任病人自然死亡而不加干預的行為,均是合於自然的行為 • 7. 被動安樂死就是聽任病人自然死亡而不加干預的行為 • 8. 依(2)至(7),∴被動安樂死與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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